说到《明史》,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
清代学者曾经对清人编修的《明史》有着很高的评价,称它“删述融汰,结构宏肃,远在宋、元诸史上。”实际上仔细推敲,《明史》自然不可能十全十美。下面笔者就简单和大家聊聊《明史》的一些缺陷。
《明史》从动议计划到正式开工,前后共三次大规模修缮,历时逾百年。一般而言历史上修纂正史,历时越多则修史质量越高,耗用时间和成品水平总归是呈正相关的。自公元1645年清廷为前明官修历史的意见出现,到18世纪末基本成型。这期间明史修纂工作实际上断断续续,且顺治、康熙、乾隆三代帝王对明史的修纂都有不尽相同的要求与“癖好”。过程中历次争论和军政要史常导致编修工作半途停滞。例如康熙前期三藩之乱发生,曾一度打断修史工程。
另一方面清廷的修史部门存在一些问题。清廷虽下令开馆编修《明史》,但是实际负责机构明史馆一向结构松散,参修官员品级不高,多为七品,俸禄不多。史馆也并没有严格的考勤制度,编修人员“开小差”的现象并非个例。修史计划自然要大受影响。
所以《明史》之中有不少史实上的“硬伤”。例如《明史》中记载鲁王朱以海溺海而死是郑成功所为。事实上今天我们知道郑成功比鲁王朱以海去世得早,郑成功去世于1662年夏,而朱以海实际上是在该年11月才在金门病逝。这样一来,郑成功“弑君”的“罪行”也就不证自明了。
虽然《明史》修纂工作受到清初统治者的重视,“成于国初遗老之手”,在史料编排上还是很靠得住的。但不可避免地由于历史局限性、政治因素干扰等诸方面作用留有一些遗憾。后世治史之学者不得不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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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