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肩膀为题,分别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描写一个人物
第一人称:可以有身临其境感 第三人称:可写多角色,且不必顾虑什么。
耽违烈著
要细致地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环境描写、神态描写,以第一人称----小红军的身份来写,尤其是小红军的心理
我的心绷得紧紧的.这怎么忍受得了呢?我担心这个年轻的战士会突然跳起来,或者突然叫起来.我不敢朝他那儿看,不忍眼巴巴地看着我的占有被活活地烧死.但是我忍不住不看.我盼望出现什么奇迹--火突然间熄灭.我的心像刀绞一般,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摘自我的战友邱少云.嘿嘿
一件令我感动的事,要300字左右的片段,以第一人称描写的
最佳答案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可我上了小学三年级后,妈妈再不像以前那么爱我了,被子让我自己叠,饭菜让我自己炒,这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
这天,我揉揉眼睛,穿上衣服后,便去打饭,打好饭,便往回走。
在上楼梯时,突然摔了一跤,饭全洒了,滚烫的汤流到了手上,我哭了。
哭声惊动了住在楼下的王奶奶,她上来一看:“啊呀,不得了
”他急忙下去拿药,擦在我烫伤的手上,还说:“幸好今天穿得厚,不然非被烫个大伤疤
“我一听,又哭了,妈妈看到了,后说:“没事,不就破了些皮吗
小谷是个勇敢的孩子,赶快上来换件衣服,重新去打早饭。
我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不爱我呢
半夜,我被痛醒了。
我看见妈妈没在家里,就偷偷地下了床,忽然从王奶奶家传来妈妈的声音:”这个孩子可不能宠坏了,他必须自己去面对一切困难,虽然心狠了点,可这是为了孩子好呀
”之后又是很长的对话。
忽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我知道妈妈要进来了。
我立刻躺在床上装睡,妈妈推开门,看到“熟睡”的我,笑了,她帮我盖上被子,摸摸我的头,然后走开了。
我睁开眼睛,啊,妈妈还爱着我,没有不爱我。
想着想着,一滴滴幸福的眼泪流过面颊。
妈妈,我很感动,我想对你说,您真伟大
53回答者: yhrchw -
写一篇用第一人称描写动物的作文
我是一只小狗狗。
一生下来就是一身粉红色,是一只落脚狗,我眼睛还没睁开时,就和哥哥姐姐们分开了,耳朵隐约听见狗场主说:“这是一只落脚狗,很难养大的,只会吃白饭,扔了吧怪可惜,不扔吧又会吃白饭
”我颤颤巍巍的抬起了头(虽然看不见,但我的方向感很好),却听见女主人说:“长得挺机灵,留下吧
长不大也会有人买的。
”我大难不死,逃过一过一劫,回到了妈妈身边。
过了几天眼睛睁开了,我那豆大的眼睛,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看见了许多东西,也看见了哥哥姐姐们,它们长得很强壮,每个都拥在妈妈身肚子下,但很快被其他狗狗们挤了出来。
因此我每天只有在大家吃完后才去吃一点。
眼看大家都长得很大了,我却很小。
(二)我叫“丝丝” 大家越来越大了,我显得特别小。
不久我就和哥哥姐姐们一起送进狗狗市场。
当每一个卖狗的走过,我总用讨好的眼神和叫声,让他们买我,可他们看了我一眼就冷不零丁的走了。
眼看姐姐哥哥们都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一直在狗卷里绕着尾巴打圈圈。
有一天,一个小姑娘来了,我看了一眼,就绝望地走了,一的人卧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心想“这个小女孩那么可爱,一定看不上我的
” 天知道
那小女孩一看到我就不肯走了,他爸爸说:“这小狗实在是太小了,我们换一个吧
” “爸不要
,我···我喜欢它
” 就这样我有了一个可爱的家
他家住在山上的小屋子里。
小姑娘还亲切地称我为“丝丝”
太好了
我不用被叫做“落脚狗”了
我有个可爱的名字叫“丝丝”
(三)情系森林 我从小就非常想去森林,但从来没见过,但是,今天我就要去森林了
现在是春天,我跟着主人穿过一条幽径,就到了一条小河旁,小河上面是长着青苔的搭石,小主人笑着跳了过去,我从上面跑着跳着,一不小心踩了个空,噗咚一声掉进了水里,水面上浮着冬天未融化的冰,身上打了个冷战,全身哆嗦,急忙游上了对岸,小主人解下围巾,把我抱起来,包在了围巾里,将我身上的水擦干,用暖和的小手包住了我的小爪子,爪子暖暖的,是一种暖着心的感觉。
夏天,森林里到处都是蝴蝶,远处一只蓝黑色的蝴蝶飞来停在我湿漉漉的鼻子上,它顽皮的向我眨眼睛,在空中划过一个美丽的曲线飞走了。
秋天,天气一下子冷了下来,我在门口看着森林是大片大片的红。
(四)鹅毛
是离去吗
冬天,天上飘起了阵阵鹅毛(我想那因该是鹅毛的)这是我非常冷,所以整个冬天我都黏在火炉旁边不走了,但家里的草药味越来越重,小主人也慢慢衰弱了。
一天晚上,我正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听见了小主人和她爸爸的对话: “爸爸,我有个请求。
” “什么
” “我想死后葬在狗房旁边···” “不
你不可以死
” “我是说···万一···” “那好吧” 第二天,主人对我说:“放心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
”但晚上主人就去世了,正如她所说,她被埋葬在了狗屋旁。
一切对于我来说都结束了,我依偎在主人的爸爸身边,我们一起仰望星空,他拍拍我说:“她缺少的是快乐,快乐是他的心药,而你给了她快乐,谢谢你
” (五)欠我一个永远你说过,要永远和我在一起,但你怎么走了
谎言、诺言一样叫人心痛,我如同失去灵魂的尸体在黑夜中隐泣,我从心中听到了玻璃碎的声音凄美的我直想哭泣. 我欠你的我永远也还不清,而你欠我的只是一个永远~
扩展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句子“乃瞻衡宇,载欣载奔”。
要求:①用第一人称手法;②运用细节描写来刻画
1强调,突出感情色彩2给人以真实感
写小说时,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各有什么优势呢
第一人称势和缺点: 第一人称的优缺不能完全划分,因为二者是相互制约的,我们先说个游戏。
对CS一定不会陌生,作为全球称霸的第一人称视角游戏,它的成功自有自己的特色和本钱,当你端着m4或者ak47冲上大路的时候,你是否感觉自己就像一名捍匪或者精英特警呢
当你的朋友在你耳边大呼gogogo的时候,你是否和你的队友产生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呢
当你阻击的准星瞄准大门对突然闪出的敌人予以致命一击的时候,你是否有种主宰他人生死的快感呢
你能体验游戏的乐趣,在于你充分的代入了游戏中的人物,这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大优势——代入感。
小说虽然没有游戏直观,但是文字却给于了读者更多的想象空间,读 者看着一个我快意杀敌,纵横异界,虽然明知道那个我并不是自己,但是仍然将书中的我和自己联系在一起,而书里的我,不过只是一个简单的心理暗示而已。
让读者自觉的代入书中的主角,第一人称无疑是最快捷最简便的,不同于第三人称的全知全能,我始终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手去挖掘事实的真相,让我在书 中从奴隶成长为将军,我想不论是读者还是大大都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第一人称写作的优势还在于它的真实和未知,书里的我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堵墙后面会出现什么,我可以听,我可以判断,我可以根据蛛丝马迹去分析,但是再我还没绕过这道墙的时候,这一切都做不得准,这和现实中出现的情况是一模一样的。
未知的未来和我不能感触的区域是第一人称写作的神秘之源。
当我绕过这堵墙之后,无论遇到神仙,鬼怪,僵尸,美女都让读者感到真实,因为这本来就是玄幻小说嘛。
^_^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了。
第一人称的真实来自于对主角的细致描述,其中包括了语言,动作,心理,因为主角就是我,我对自己的了解自然比旁人来的深刻,至少我明白每时每刻我的想法。
甚至知道 自己下一刻将要付诸的行动。
通过对我的详细描写,来唤醒读者内心的感受和思考,曾经有过或者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读者,他们在看了这些描写后,或认同,或不认同,举个例子,比如主角都是伟岸的英雄,但是第三人称是称呼他名字——某某,他的丰功伟绩都是这么叙述的:某某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小说写得成功的话,那容易让读者产生景仰的心情。
反过来我们用第一人称的话,我曾经在某地做过什么,这样一来,小说往往是让读者获得兴奋的快感,让读者有一种梦想成真的感觉,而不是看着他人走向成功。
再举个例子:我记得我玩过的一个游戏叫做《合金弹头》,这个游戏可以切换视角,我们可以选择第一或者第三人称去进去游戏。
我喜欢用第一人称去玩,当我穿着伪装的制服大步通过敌人的岗哨时,看着敌人的卫兵越来越近,我的手心全是汗水,害怕敌人发现我的伪装,心中不断的转念,要是敌人发现我的伪装,我应该先放倒哪个,如何能在最快的时间内无声息的干掉卫兵,而不暴露自己呢
幸好我成功过关。
但是要是切换到第三人称,就没有这种感受了,我们从背后看着主角,我变成了一个人物,一个我们操纵的傀儡。
那样的感受,远不如自己亲自上阵来的真实和强烈。
第一人称还有一个优点,比较少被人提及,那就是它比第三人称写作容易上手,它宛如那些所谓的邪派武功一样,易学而难精,比如在描写一个大场面的时候,第三人称需要费尽心机营造气氛,还要照顾众多人物的个性特点,而第一人称不用,我看见什么就写什么,我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其他人的揣测想法我自己心里想想也就算了,不必费尽心机的让这些东西看起来合理。
抓住一点,不写其余,这对众多笔力不足的小白来说,绝对是个福音。
第一人称的优点虽好,但同样也是它的缺点,它最让人病诟的就是情节发展缺乏动力,人物尤其是配角缺乏个性。
主角必须要用自己的眼睛来看世界,那么能看到的地方就十分有限了,同样要以主角的视线来推动情节的发展,在写作的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十分详细的写作大纲,主角到了什么地方
要看到什么
要完成什么事情
得到什么思考
如何保证主角在每一个重要的场景出现,而不感到唐突,这些都需要精心的设置,而这往往是众多小白最为缺少的。
这也是第一人称难精的原因之一,没有一个缜密的写作纲要,让情节进行的节奏很难把握,作者往往写了几十万字后就后继乏力的,节奏快的已经完成数段历险,收的无数美女了,而慢的却常常在原地打转,第一个高潮还没到来,无奈只好放弃使用第一人称,加速情节的进行。
而第一人称写作让人物失色,同样来自于主角的视线,人物,尤其是配角,要出现在主角的视线才有展示的机会,作者不可能单独开一个视角去描写配角的行动,而且即使主角看着配角,同样有很多限制,比如经典的错误就是:她对我微微的一笑,左手正从背后的口袋里掏着打火机。
根据我的视线,应该在她的前方,而她面对着我,我如何知道她从背后的口袋里掏出的是打火机呢
配角更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主角身边,这样就少了很多表现的机会,对于能够直接刻画人物的第三人称视角,无疑薄弱了很多。
而那些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出场的人物往往数以双位计,如何保证每个人在主角面前出现足够的戏份来展示自己的个性呢
足以让作者想破脑袋。
所以我们能够发现,第一人称的游戏大多是射击和解迷类的,游戏中很少出现很有力的配角,只有主角在孤独的战斗着。
而第一人称的未知也成为了对情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为在很多时候,一条主线并不能保证故事的发展,需要另开支线,埋伏一些伏笔,设置悬念。
比如在我不到的地方,一些关于我的阴谋正在由那些幕后黑手不断的展开,正因为如此,很多关键的人物也许并不会出现在主角的面前。
如何让他们在故事的发展中若隐若现,而又不抛开主角的视线,同样是个很大的难题,而更大的难题是,把这些控制在一定的字数内,不显得太过罗嗦,这也是很多作者自动放弃第一人称写作的原因。
前面说过,第一人称写起来容易,但是在场面的描述,尤其是宏大场面的描述方面,第一人称有着先天的缺失,一个大规模的场面,要很好的描写,需要的是各个方面的配合。
比如声音,人物,颜色,光影等等,只用第一人称的一双眼睛,明显是表达不过来的,主角专注着攻上城楼的士兵,势必不会在意远处不断射击的弓箭手,看着漫天飞舞的箭石,必然会忽略守城士兵的调动,因为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如何让各种元素通过我的感觉结合到一起,而不显得杂乱呢
这真的不是一般的困难。
肥肥看见最多的情况,就是过于在乎我的感受,而使场面流于苍白和单薄了,而另一个极端却是,生硬的转到第三人称,完全抛开了文中的我。
对于第一人称写作的优缺点,老黑有个很有趣的结论: 一:布局庞大,气度恢宏的大背景小说,忌用第一人称。
二:主角语言过多的小说,不宜用第一人称。
三:15万以上长篇,慎用第一人称。
四:情色、血腥类等重视心理冲击、道德冲击的,第一人称好啊
第一人称写作技巧杂谈: 1.情节的推动和悬念的设置。
在第一人称的书里,我始终是推动故事的主力线索,所以我的出现必须要谨慎,出现的 时间,地点和人物还有发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让这些东西于情节的主线香关 联,实际上,我们想想那些第一人称的解迷游戏的剧情,就会明白,我到达一个新的场景,必然会发现推动情节的因素,比如发现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个关键的道具,又或者见到一个关键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报,没有一个新的场景是无用的,小说的要求则更加高,不单是场景,我目睹的,经历的东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发展。
喜欢玩这类游戏的朋友也知道,游戏进行一段就会出现一个很难缠的小boss,或者发现一个很难的问题无法解决,而必须要回到以前的场景寻找线索。
这就是高潮的设置了, 这种手法,对第一人称的写作很有借鉴意义。
在适当的时候给于我一个难以应付的敌人,或者无法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样能提起读者的兴趣。
在推动情节的发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给出了两个方法,我们可以借鉴。
一、亲身经历类 “卫斯理”,小说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亲身”经历。
虽然“我“是无可争议的主观视角,但却并非是单一视角。
当情节发展进入卫斯理视线的“死角”时,倪匡便会巧妙地切换镜头,插入其他人的视角。
在“卫斯理”身边,扮演这个第二视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
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独身冒险,至后半部分,“我”才珊珊来迟,正式切入第一人称写作。
除了白素,陈长青、温宝裕、小郭(我吗
)、红绫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过这类“辅助视角”。
辅助视角也不只限于一个,更可以是“多视角”,在《电王》之中,便曾插入过三个“辅助视角”。
这种“第二视角”或“多视角”的互补,虽不致将第一人称写作“主观性”强“客观性“弱(甚至无)的弊病完全化于无形,但相对于那种独沽一味的第一人称写法,已高明许多。
许多网上第一人称的作品,作者就是没有倪匡这种胆量与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写作,误以为一切情节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脚之下,当然会有越写越伤神之感。
二、转述经历类 在这部分故事中,“我”的参与程度并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无主角之实,只是以一个旁观者或旁听者的角度去记叙整件事情。
最多,是对整个事件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小说便明显有第一人称之名而无第一人称之实,说穿了,实际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称写作。
因为“我”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情节的发生与发展。
“我”如同话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说中的“注”,只是起到补充说明与解释的作用,以及为故事划上一个句号。
在《黄金故事》,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虽是交叉使用,但“我”并没有在故事主干中出现,张拾来与银花儿的故事已可独立成文,“我”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根据所见与他人进行一些讨论、猜测。
由“我”在引述、转述他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时,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
最简单的自然是“对话式”(如《木炭》),此外还可以摘录日记(《沉船》)、节录小说(《背叛》)、描写录像所见(《黄金故事》)、记录录音所闻(《寻梦》),等等。
第一人称的悬念并不难设,因为我看不到,听不见的地方都可以成为悬念,关于这个问题,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绍了一种第一人称滞后的写法,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人称滞后简单的说,就是你对已经过去的事情是相对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选择主人公(第一人称)的推测,旁白视角来进行相对全面的描写。
就是当我进行“回忆”的时候,我是以我自己为第三人,讲述我自己,必要的话,你可以改变这个回忆的久远性,这个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上一秒钟。
这种写法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就是这个事情必须要已经发生的,但是我是否经过可以不论。
第二:我的分析描写应该是我对我自己说的,这只是一种对情况的推测,可以正确也可以错误,不能作为结论。
大家可以看出,这种写法对设置悬念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我的猜测和接下来的行动,可以构成最强烈的转折。
举个例子: 我轻轻的打开家门,想给也许正在书房上网的她一个惊喜,没想到触入我眼帘的竟然是一对棕色的皮鞋,它就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边陪伴它的是满地的杂物,而它们本应该放在客厅那张大理石桌子上,还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发上的抱枕,她那米黄色的套裙从一边被扯开,正无奈的望着我。
家里遭贼了么
我略略抬头,粉红的颜色让我触目惊心,她最喜欢的那套内衣被撕成了碎块,灰色的丝袜被拉成长条,随便的抛在一旁,耳边似乎响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动出她挣扎的身影,她反抗着歹徒的暴行,从沙发滚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来,摔在桌子上,慌乱间扫掉了桌上的东西,歹徒淫笑着一把拉开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内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双足打翻了桌边的花瓶,劫材还要劫色
我怒火中烧,随手操起一张凳子,朝丝袜指向的卧室,冲了过去
(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这段只是肥肥随手敲的) 这段算是的第一人称滞后写法,作者通过自己看到的东西进行推测和思考,最终得出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未得到证实,只是我自说自话而已,我们在这里就可以一个大的转折,也许是个劫材并还要劫色的盗贼,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约会,两人太过激动,而造成了客厅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过两个误入的小情人,不愿意搞坏自己的衣服,穿着我妻子的衣服玩强奸游戏,真实悬念无限,转机不断啊。
在第一人称的写作中,为了严谨,其实也可以作为故事设置,而我的这个旁白可以有“偏见“。
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我用第三人称描述的可以只是表象,可以说比如我说:谁谁谁怎么想,但是读者完全可以冷静的看,滞后第一人称可以写这样写“他妈的谁谁谁,从什么什么时候就不鸟老子,这定然是他喵的阴谋呀
“其实这是我的主观臆测,但是读者觉得有可能,然后很容易顺我的思路进入一个转折的伏笔中。
大部分这种描写都是激动的,激烈的,能造成深刻印象的,这时候进行故事设置转折绝对是良机,放过的话,会带给读者失落感地。
再进行第一人称写作时,还可以通过书信和文件来展示一些推动情节的线索,比如很多解迷游戏的主线都是通过一些残缺的纸片或者文件来告诉我的。
而悬念同样可以埋藏在这些东西里,比如一片纸片,在最关键的几个字的地方被人撕掉了,又或者烧毁了。
为了寻找缺失的部分,我只好求助于另一条线索。
第一人称的人物描写: 在第一人称写作中出现的人物都要通过我这个桥梁进行描写,为了让配角更加生动和有力,就必须要好好的抓住我这个因素,不管配角出现与否,都要让配角留下的东西展示他的个性。
举个例子: 要表现一个女孩的温柔贤惠,并不一定要描写她的身姿容貌,可以描写她所住的房间布置,又或者仔细描写她做出的饭菜。
而要描写一个人精细慎密,并不需要他出面,只要看他给我留的条就知道:我将在8 月18日14点整,带着白色的棒球帽,坐在中心花园唯一的那棵大榕树下的蓝色的长凳上等你。
总而言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东西,给配角的个性展示腾出空间来,这样写法其实第三人称写作也常常应用,不过第一人称更加严格一些。
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视角转换: 这个问题最受大家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已经用第一人称开了头的作者,其实前面提到的一些做法,或能部分的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知易行难。
不同于游戏按一个键就能转换视角,在写作中两个人称转换的时候,应该注意下列的问题: 1.不能够强硬的进行转换,太快和太慢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进行适当的铺垫。
最好能在情节的发展中设定某些节点,进行无缝的切换。
某些作者感觉第一人称写作十分困难,于是在某章结束后,直接发个声明,声称从下章开始直接转入第三人称的写作,在我看来,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也是让网上诸多粉丝看书吐血的原因。
花天酒地曾经推荐过一篇小说叫做《毁灭的仆从》,这本书的人称切换就很有意思,作者选择的节点是我的死亡,就是说在书里我的意识被封印了,从而平滑的过渡到第三人称,这是很值得称道的。
2.尽量少转换视角,最好一本书只转换一次。
3.转换视角后,我和主角应该具有传承性,主角应该继承我的个性和特征,比如:我是一个热血的流氓,但是在第三人称状态中突然温文尔雅,严肃冷静,那感觉就不是怪异二字可以形容的了。
第一人称的写作易学难精,如果没有一个详尽的大纲和清晰的主线,奉劝各位大大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但是如果仅仅作为练笔的习作,又或中短篇题材的小说,各位大大不妨尝试写写,一定会得出更加深刻的感受
令人难忘的一件事。
作文1000字。
以第一人称写。
人物细节描写多点最好。
急
30分内回答
摘要:从古至今词文章,亲情似乎是永主题,但是,如果你细心观将会发现还有另外一种感情,那就是朋友之间的感情。
朋友,多么熟悉的字眼,多么亲切的称呼,多么温馨的感觉,多么……从古至今的诗词文章,亲情似乎是永恒的主题,但是,如果你细心观察,将会发现还有另外感情,那就是朋友之间的感情。
朋友,多么熟悉的字眼,多么亲切的称呼,多么温馨的感觉,多么……朋友,你还记得吗
在那个雨天里,由于我不听妈妈的话,没有带雨伞,而放学的时候却下起了倾盆大雨。
正当我在为如何回家而苦恼时,你来了,你带着雨伞来了。
你说,你因为中午要扫地,就不回家了,正好我没带伞,就用你的雨伞吧。
听后,我欣喜万分,接过了你的雨伞。
可是当我在回家的路上却看到了一个冒雨骑车的身影,那个人就你。
顿时,我的眼泪像关不住的水龙头一样涌了出来,你是为了我才冒雨的,你是为了我才会这样狼狈
感谢你,我的朋友
朋友,你还记得吗
在那个发试卷的日子里,由于我的粗心大意没有认真检查,只考了70多分,我的心像被石头打中的玻璃一样,碎了。
这可是我有始以来最糟糕的成绩呀
这时,你来了,你带着你的安慰来了,你说:考试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一些挫折,我们要勇敢的面对,努力向前。
我的心情慢慢平静下来了,仔细地分析每一道题,吸取教训。
可是,当我去上卫生间时,却听到你躲在一个小隔间里,为考试失利而痛哭的声音,我知道,你是为了我才装作平静,你是为了我才抑住心中的悲痛
感谢你,我的朋友
朋友,你还记得吗
在那个演讲比赛的日子里,由于我过分紧张倒致发挥失常,得了个倒数第一名,我哭了,为我的面子,为我的耻辱而哭了。
这时,你来了,你带着你的阳光来了,你说:一两次的失败是正常的,一个人也不可能完美无缺,我们要学会从失败中吸取经验,不要过份伤心。
听了你的话,我振作起来勇敢地继续努力着。
可是,当我走过老师的办公室时,却听见老师在责怪你没有帮我做好准备工作,我知道,你是为了我才忍住眼泪,你是为我才绽放笑容
感谢你,我的朋友
朋友,你还记得吗
在那个……感谢你,我的朋友,感谢你对我的帮助
下辈子,我们还要做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