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当年评为“优秀”,因过失违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以评为“合格”,因故意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可以评为“基本合格”;党员受到纪律处分后不能在年度评议再进行组织处理,所以,不能评议为“不合格党员”。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22〕21号)规定:对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党纪处分。
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但有其他不合格表现的,应当按程序作出相应处置,对被劝退、除名的及时通报纪检机关。
党员民主评议用语
党员民主评议个评根据局支主评议党员的要求,回顾一年来所做的工作,对照党章和党员评议标准要求,我感到自己的精神状态是好的,工作作风是务实的。
现总结如下:一、在思想上,能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勤奋学习各种业务技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能力。
二、在工作上,能带头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积极履行自己提出的承诺事项,在自身岗位建功立业,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在作风上,能严格遵守党章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干净干事,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文明创建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四、学习方面。
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积极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认真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组织生活方面。
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反思自己一年来的工在上述各方面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缺少对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业务学习的全面性。
二是工作上创新精神不够,有些事情做起来心有余而力不足。
上述这些缺点和不足,有待自己今后克服和改正。
民主评议的性质
说明:1、党支部评议意见由支委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具体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党支部评议意见由支部书记签名。
优秀:该同志在工作上、生活中,能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严于律己,为人表率。
工作勤奋敬业,团结同事、敢为人先,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精神和持续工作动力。
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经研究,该同志评定优秀。
合格:该同志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和增强党性的过程。
认真进行了个人党性分析,对存在问题查找准确,原因分析深刻,整改措施具体。
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在工作中起到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经研究,该同志评定合格。
不合格的基本没有吧,就算有,应该你也知道怎么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