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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人员座右铭

当年被立案人员是否算当年违纪人员

现理解为违纪是违反党纪。

要看立的什么案,行政的还是刑事的,还有处理结果怎么样,如果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等原因,最后做撤案处理的,就不算。

如果处理结果是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判刑或者定罪免刑,都算违纪了。

公职人员受贿多少会被立案

1、抱歉不明白您所提到的是何种法律后果,如果单单指的是撤销合同后的后果的话,我个人认为差不多2、您起诉立案的时候,法院有七天的审查期,这个你可以放心,当法院通知你审查完毕正式立案的时候,发给你受理案件通知书。

这个不算忽悠你,除了通知书不会给你其他回执的3、还是上边那句话,审查期结束后,如果你的诉讼标的明确,确属法院受理范围,并且提交了基本证据的话,如法院认为你所述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会给你不予受理通知书的,但是这个依然会在审查结束后给你,一般来说不会你立案当天给你如有疑问,欢迎追问,如无疑问,请采纳

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数额在多少以上的应予立案

《刑法》第八十五条【受贿罪家工作人员利用职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苏义飞律师提示: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公职人员受贿多少会被立案

我国1952年颁布的把收受贿赂的犯罪定为贪污罪。

把受贿罪作为一个独立罪名,则是1979年颁布的规定的。

1979年第1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收受贿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国家或者公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 1979年对受贿罪数额,没有作出规定。

受贿罪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

1982年3月8日作出《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刑法受贿罪法定刑作出修改,修改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贿赂的,比照第155条贪污罪论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或者死刑。

1988年1月21日又作出《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规定受贿罪为2000元。

1997年颁布新《刑法》对受贿罪作出规定。

即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应予立案。

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可立案。

l、1997年《刑法》规定受贿罪立案标准为5000元。

这个立法解释规定不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

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我国公务员每月工资仅有200元左右,一年收入将近2000元。

1988年受贿罪立案标准为2000元,大致是以一般干部每月收入200元为准,一年收入2000左右,以一年收入数额作为受贿罪立案标准。

1997年修正后的《刑法》规定为5000元,作为受贿罪立案标准已大大落后于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

从1997年至2002年,公务员工资提高了,发达地区公务员每月工资(一般干部)2000元以上(加上其他补贴),有的甚至每月5000元。

而现行《刑法》仍然以个人受贿5000元以上作为立案标准,不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情况。

? 2、5000元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数额,在人们生活中,南昌市2001年度公民年纯收入6100元,一个个体企业年纯收入近20万元;一餐饭招待客人都要花费5000元。

如果以5000元作立案标准,5000元就可以打倒一个干部,共产党培养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干部,太不值钱了。

这并不是不惩治贪污、受贿违法行为,而是要提高受贿罪立案标准,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 3、受贿案立法标准不能与贪污罪等同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的手段主要是侵吞、盗窃和骗取。

“侵吞”,主要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以涂改账目、收入不记账等不露“痕迹”的手段,将自己职务管理、支配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盗窃”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以秘密窃取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等。

这种犯罪手段比受贿犯罪手段严重。

受贿罪除索贿罪外,收受财物都是行贿人送来的,与贪污侵吞、盗窃、骗取手段相比,其从犯罪情节要比较轻。

而我国《刑法》将受贿罪与贪污罪立案标准、适用死刑起点等同,不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因此,1997年《刑法》规定贪污罪5000元立案标准不适用受贿罪。

? 4、受贿罪立案标准的数额不应由人大立法解释作出。

受贿罪数额规定不应由立法机关作出。

对于受贿罪立案标准应授权于、依据司法实践中具体情况作出不同数额规定。

? 5、受贿案应以1万元作为立案标准 ?经过5年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为了公平惩治贿赂犯罪,应当将受贿案立案标准提高。

将原5000元受贿罪立案标准修改为l万元。

受贿l万元以下由行政纪律部门处理。

? 6、受贿1万元至20万元适用的刑罚 个人受贿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一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个人受贿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1、不能以10万元作为受贿罪适用死刑的起点 我国新《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依照新《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依据我国新《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比照贪污罪数额规定适用刑罚的。

个人受贿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适用死刑,将10万元作为适用死刑的起点线。

在司法实践中,以10万元以上判处死刑不少。

原局长徐俊因受贿、贪污13万3千元被判处死缓。

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受贿17万元一审判处其死刑。

? 受贿10万元作为适用死刑的起点线,是以数额特别巨大作为标准的。

10万元人民币在人们心目不是一个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数额。

在90年代后期,有的个体工商户一月收入也有十几万元。

公务员一年收入接近5万或超过10万元。

现阶段不能以10万元作为适用死刑的起点线。

在俄罗斯受贿罪认定数额巨大是以一年工资300倍为数额巨大计算。

而我国《刑法》中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是以1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相当于一个公务员工资的5倍至10倍。

标准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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