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爱啃骨头美文
一个雪天,突然间就十分渴望啃个骨头,可是乡下的学校地处偏僻,哪里有骨头可供我啃呢?只好用文字解解馋了。
许是肖虎的缘由,我打小嘴馋,嗜肉。可是我的童年、少年时代都是瓜菜代粮的饥饿年代,果腹尚且艰难,哪里有肉让我一解馋欲呢?平日里只是想着肉解馋,唯有每年的大年三十夜才能做一回饕餮之徒。
为了不让儿女们因为嘴馋而短了精神,身体羸弱的母亲每年春季都会想法设法让父亲买回一头小猪,由母亲精心饲养,当然每天下午放学之后的拔猪草是我额定的任务。所以,像我家九口人的一个大家庭、穷家庭,人多劳力少的家庭,竟然在每年的腊月都能宰杀一头或大或小或肥或瘦的年猪,油漉漉地度过一个正月。这全是我那多病又勤劳的母亲的功劳,她为了儿女们的嘴,硬撑着病身子从春到冬,用野草、菜叶、菜籽秆荞麦秆,还有冻死的洋芋蛋,一日三餐,顶风雨冒严寒,历时十来个月时间,把一头小猪喂养成一头大猪,虽然不是膘肥体壮,但足以滋润我们干涩的肠胃。
虽然每年都宰杀年猪,可是对于一个九口之家来说,一头不大的`猪要吃上一年,显然是太少了,只有在大的节日和来了远路上的亲戚,才有可能吃上一顿荤腥,滋润滋润涩巴巴的肠胃。唯有在除夕夜可以放开肚子,尽情享受猪肉的美妙。除夕那天,父亲首先把挂在房梁上的排骨取下来泡在水里,再从屋檐下取下猪头,在火盆上烧,到猪头被烧得焦黑时,父亲用刃子刮去焦黑,猪头便焦黄油亮,溢出香气来,诱惑得我们口水直流。父亲用斧子把猪头一劈两半,用温水清洗几遍之后,把猪头,排骨全倒进那口尺八锅里,最后架起柴火煮起来。院子里的空气中,还散发着若隐若现的焦糊的肉香味,愈加使我们垂涎三尺。这个时候,什么都不愿做了,只是眼巴巴的瞅着太阳滑下了西面的山梁,灶屋里的肉香味愈来愈浓,但是父亲说还没有熟,还要等,等到天黑请先人回来才能吃肉。我便急急地准备迎接先人的香裱、茶水和鞭炮。
终于到了啃骨头的时候了!父亲用那只安口窑烧制的粗瓷黑盆盛了多半盆排骨和猪头,热气腾腾,香气四溢,我们顾不得烫手,抓起一块排骨就撕咬起来。只是排骨内容单调,不耐肯,薄薄的一层肉一下子就吃完了,最耐啃的还是脊骨,尾巴和猪脚。尤其是脊骨,费好大周折啃光了肉,把嘴对准脊髓,使劲一吸,“吱”的一声轻响,一口滑润、香醇的脊髓就滑下了喉咙,简直妙不可言。同样的肉,贴近了骨头的肉味和口感就截然不同,这也是我酷爱啃骨头的缘由。还有一种长在骨头边缘的脆骨,吃在嘴里,脆爽耐嚼,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尾巴和猪脚虽然没有多少肉,但是那黏黏的胶原和脚上的蹄筋,吃在嘴里柔韧劲道的感觉,是任何部位的肉都不能比拟的。啃骨头的美妙就在啃的过程中,就在啃得一星半点肉渣的享受上。我小时候动不动就流口水,母亲听人说要吃猪尾巴,每年冬季,父亲乘给人家杀猪之便,会搜罗十多条尾巴给我吃,说来也巧,流口水的病竟然被猪尾巴吃好了!
啃猪头就要费点事了。猪头上的膘肉被父亲压成了花肉,剩下上颌下颌骨被冷落在粗瓷黑盆里,猪头骨凹凸不平,想啃出一点肉难度极大。我拿着母亲绱鞋的锥子,一点一点的剜出藏在骨缝里的肉渣,每剜出一点就是一阵惊喜,直至把所有缝隙里的肉渣剔除干净,再用斧子砸开上颌骨,掏出如核桃般大的猪脑,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端详一番,才很是不舍地吃掉。正月初五之后,日子又是清汤寡水的原样了,几块骨头上的肉早被啃得干干净净,上面印着清晰的牙齿印,还是舍不得扔掉,馋得不行了,拿起来再啃几个牙印在上面。
其实,钟情啃骨头的绝对不是我等少数,否则鸡爪的价格绝对不会高于烧鸡,卖鸭脖子的小店更不会遍布大江南北,排骨的价钱也不会一直和精瘦肉持平,说到底,就是为了那个“啃”。
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有围着粗瓷大盆啃过骨头了,虽然吃肉早已不是稀罕,但是如故乡吃肉的那种酣畅,是无法恢复的遗憾了。去年的腊月八,我和三个好友背了十斤猪排骨,五斤原浆酒,回到了我的故乡,想重温一下儿时吃肉的那种淋漓酣畅。打开尘封的老屋,一番打扫之后,在大铁锅里炖上排骨,烧热了火炕,准备美美咥一顿。其时天降大雪,营造了一个美好的氛围。排骨炖熟,捞了满满一大瓷盆,四个人开始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到三个小时,酒已喝干肉还剩大半,四个人皆醉卧雪野,声嘶力竭地吼唱了半夜。那次故乡行,友人们皆言喝美了吼美了,无人提及排骨的美味。看来,脱离了特定环境的复原,根本达不到原汁原味的效果。
今年暑假我到兰州拜访朋友,一个朋友在一家民族饭店请我了一顿羊脖子,美美地啃了一顿,感觉很不错的;过了两天,另一个朋友请我吃牛大骨,也是啃了一顿,只是牦牛肉太粗,略硬,啃起来很是费劲,一顿牛大骨啃得我的牙疼了好多天呢!
独爱那一撮无名的野草美文
“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教我如何不想她?月光恋爱着海洋,海洋恋爱着月光。啊!这蜜也似的银夜,教我如何不想她?”当我们品味刘半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时,怎能不深感人世间美好的事物如此之多呢!
诚然,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美好的事物却是无限的,用有限的生命追求无限的美好,我不认为这样是明智的。为此,有人将书籍奉为一生挚爱,苦苦钻研;也有人将探戈视为生命的狂想,尽情舞动;更有人视梅花为一生的伴侣,不离不弃。在每个人心中或许都有一份最爱,区别只是有的人发现了,而有的人仍在追寻中。
我并非爱花慕草之人,但最近的一次经历让我发现,原来我也具备了这样的“本能”。
2022年终,我一见钟情地买下了一株凤梨花,这是一盆花叶一体的植物,花即为叶,叶即为花,只是随时间变化绿叶变红成为花,花变绿又成叶,如此循环往复。或许无缘,或许照料不周,不久后,它便枯萎殆尽,有花生,必有花败,世间规律如此,我并不放在心上,只期望奇迹发生,能够死而复生。一周后,当我重新来看望它时,映在我眼帘却是一半死寂一半生机。一撮不知名的嫩绿的,生机盎扬的青草拔地而起,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吐露着无穷无尽的生命力,他从风中来,扎根于土里,生长在阳光下,不需要任何人的关怀,也不承载任何人的期待,完全遵循着自己的意志生存着,你既看不出他的`骄傲也无须感受他的谦卑,只是简简单单、不断散发着生机勃勃的金色光芒。与之成为鲜明对比的是和他相倚的枯萎的凤梨花,他们泾渭分明,互不干涉,又在不意间相互交融,一阴一阳,一生一死。我猛然感叹:这大概就是“道”吧。此时此刻,连枯萎的凤梨花在这株野草的光芒下,居然也透露着一份寂静的美好。
世间自有双全法,不负生来,不负死。
落尽繁华独爱沧桑的美文
早年城市的街道两旁,种的大多是梧桐树。那是一种树形硕大的树,枝丫虬曲嶙峋。并不很高,一般长到人家二楼窗台那么高。春天开始发芽长出嫩叶,到夏天便繁茂如盖了。一些稍窄些的街道,两旁的枝叶竭力延伸开来,快要接在一起的样子。
到了秋天,便是另一种景观。满树满树碧绿的叶子,在秋风里渐渐地黄了,开始了一种脱离母体的舞蹈。起初是一片、二片、三片,到后来,满树的叶子都迫不及待地往下掉。人行道上、马路边,到处是被冷风驱赶的黄。只有极少数的叶子,还在寒风凛冽的枝头坚持着。等到它们也落下时,真正的严冬便来临了。
这时的街道便显得空阔多了。两旁笔直的梧桐树,将灰白嶙峋的枝丫,静默地伸向天空。青灰色的天空,缓缓地降下来,与远处黛黑的山脊,接合在一起。很有些冬的萧瑟与冷寂了。
第一次注意到这样光秃秃的树,我总疑心它是不是死了。可来年的春天,它照样发芽,长出莹绿的嫩叶来。我常常绕着树身看了又看,却始终不得其解。那时还小,总以为生命是可以永远蓬勃地向上生长的。
读大学的时候,校园后面有一大片鱼塘。一个个小小的'水塘,其间阡陌纵横交错,不同的杂草在那里肆无忌惮地疯长着。那里曾是我时常光顾的乐园。常常会一个人拿了本小说,在水塘边,一坐便是一下午。满满的青春,未来是夕阳里水中跳跃闪烁的光线,充满了诱惑与不可知的定数。
最吸引我的,还是散落在水塘边的,那一棵棵样子古怪的树——愦憾的是,至今我还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它们不大粗壮的树身,与光秃秃的枝丫,一律是乌黑色的。那种黑,不是普通的黑,是那种大火过后,满目苍夷的废墟上,所存留的唯一的色彩。
漫长的秋冬两季,我一直在盯着它们看。我无法找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让自己相信它们还活着。但来年春天,它们还是照样长出了嫩芽。秋天一到,它们又集体落光了叶子。我又开始了我原先的惶惑。
几年前再去那里,鱼塘已被一幢幢漂亮的高楼所代替。而我,也再也寻不到那种树了!
坐车出游的时候,常常会看到路边的原野里,一排排笔直的杉树,在视野里一掠而过。印象中好像没有看过它们长叶子的模样,终年裸露着暗黑的树干与枝条。它们是我所见过的树身最直的树,代表着爱情的忠贞与执着。它们比满山野怒放的油菜花更吸引我。
常去的那个公园里,绕园种着一溜儿的银杏树。深秋时节,落光了叶子的银白色枝干,在寒风中,无言地坚守着高贵的沉默。
最让人惊喜的是去年初冬的一个午后。偶然去公园,看到门口不远处那棵枝繁叶茂、树形硕大无朋的树,仿佛一夜之间,便落光了叶子。地面上铺了厚厚的一层黄,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瑰丽的光芒。而那光秃秃的树身,也仿佛卸上了一身重担似的,显得特别地清朗与伟岸。
看树上的牌子,发现它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名字——无患子。无患,不是没有忧患,而是没有什么可以忧患的。风来,雨来,阳光来,岁月来。来了又去了。来来去去,只有你是淡定的。春来发芽,夏来荫凉,秋来落叶,冬来沉寂。岁月的更替被安排得如此合理与精当,还有什么值得忧患的吗?
现在有时候去杭州,喜欢坐在咖啡吧二楼的窗户旁。宽大洁净的落地玻璃外,是一览无余的街景。高大的梧桐树还残留着几片枯黄的叶子,将光秃秃的枝丫,斜斜地探到玻璃上,初冬的阳光,便在上面跳跃着。常常啜着苦涩的咖啡,看着楼下大街上熙熙往来的人群、车辆,以及闪着华彩霓虹灯的众多店铺。
任是再澹泊的人,也会不由得生出一番浮生若梦的感叹吧!
生命中的繁华总是开了又落,落了又开。多少人沉醉于灿烂时的绚丽,而我独爱那一树的沧桑!
致命的喜欢,独爱音乐美文
喜欢音乐,应该是缘于父亲的熏陶。父亲酷爱音乐。在我小时候,物质生活比较贫乏。那时父亲有一把二胡、一管笛子、一部口风琴,印象中父亲的二胡自打断了一根弦后,因没钱维修一直被高挂在木板墙上,浑身落满了灰尘,只有蜘蛛偶尔去探望它。
笛子是父亲吹奏得比较多的,每每在农闲时,一缕缕悠扬清脆的笛音飘荡在村庄的上空时,邻家的大叔大婶们就会对家里的孩子们说:“看,你四叔又在吹笛子了,赶紧去学习学习吧!”漫长的冬夜,父亲还会拿出他锁在抽屉里的口风琴来教我们唱歌。
嘹亮的歌声,传递的是家的温馨;悠扬的笛声,诠释的是愉悦的心情。我不会吹笛子,但是却因自小受父亲的影响而喜欢上了音乐,有事没事就爱亮开嗓子高歌一曲。不只是我,家里的五姐妹都喜欢唱歌。
下雨时,特别喜欢撑一把小花伞,临江而立,和着雨点的飘落,让歌声融进雨丝里,“细雨濛濛,落江面,船头撑开花纸伞,好似彩云从天降,美似荷花静似睡莲……”一首优美的《花纸伞》是雨中寄情,一种美美的感觉溢满心扉,雨丝的清凉、花纸伞的情韵成为心底最美的风景,镌刻在心间。
漫长的寒冬,嘹亮的歌声时常从我们家的窗口流泻而出,那是欢快的印记和最美的年轮,不仅引来同龄人的'艳羡,还成为我们以后的人生岁月里最温馨唯美的定格画面。
有人说爱唱歌的人一定是一个拥有快乐人生的人。我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但我知道,爱唱歌的人一定是一个乐观向上的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喜欢用唱歌来诠释我的情绪,开心时我爱唱歌,烦恼时我也会唱歌,爱上了唱歌,爱上了音乐,爱上了有音乐陪伴的生活。
曾经很自豪自己有一副好嗓子,但在刚进唐彩幼儿园工作时,由于不适应气候,总是感冒,再加之已经很久没在学校上课了,反反复复的感冒,嗓子又不能得到修整,一个月后,感冒完全好了,却发现自己的嗓子坏了,稍微高一点的音就唱不上去了。
为此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依然不能泯灭我对音乐的喜爱,只是将以前的引吭高歌变换成了静心聆听。
喜欢将自己的喜怒哀乐尽皆放逐在音乐中,无论是何种心情都会在音乐中得以诠释。
我不是音乐家,没什么音乐天赋,所懂的音乐乐理知识也是少之又少,但对音乐的致命的喜欢却是无法言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