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嫁习俗
解放前,婚嫁受到“门当户对”和“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的约束,男女青年的婚姻不能自主,基本上都要经媒人撮合。双方能不能成婚,不是看感情基础,而是要合“八字”,看是否五行相克、阴阳相合。一些地方或家族流行过“姑表婚”、“姨表婚”,称为“侄女干姑,亲上加亲”,所以常有两家和两姓几代连续通婚的老亲世戚。此外,还有“兄亡弟娶嫂”、“姊亡妹填房”的习俗。
七八十年代后,打破了一些陈规旧俗,此类习俗基本被革除,但由于人们的交际范围较小,男女青年的结合大多还是靠媒人撮合,人们称之为“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双”。经媒人撮合的婚姻,女方要“看人家”,如意才能定婚。结婚要择吉日。男方要求恳、报期、过礼。这一时期,青年人的视野相对开阔,自由恋爱,结婚成家已占相当的比例。只不过还是要按传统习俗办理相关的礼节。
婚礼当日,女方要请未婚女陪姑,亲戚们要为出嫁的姑娘放“压箱钱”,有的是“上花”(送陪嫁之物)。离家出走时叫“发亲”。发亲时辰由女方择定。发亲时间一到,新娘在新郎的邀请下由众人簇拥含泪步出闺房,这叫“姑娘出闺房,好事也要哭一场”。出大门外,大炮手开道,按照媒人、新娘、新郎、送亲客、接亲人员的顺序上路。送亲客很有讲究,一般为两男四女。亲娘不能相送,因为“娘送女,穷到底”。接亲人员到达女家时,往往被女方姑舅老表戏弄,即关上大门,拒之门外,要新郎求情、媒人说和后方才开门。男方做得不周全的地方,女方可以“直言”,这叫“抬头嫁姑娘,低头接媳妇”。
婚期当日,男方要请大炮手放三眼铳,请吹鼓手助兴。大炮手、吹鼓手里应外合,迎送客人。吹鼓手一般都坐在大门外的屋檐下吹奏粗、细乐迎客迎菜迎亲。有言为证:“吹鼓手,吹鼓手,坐阶沿,喝冷酒”。男方早晨开席时先要陪郎,即用两张八仙桌打厢,请童男儿(未婚青少年)坐席作陪。陪郎时,鞭炮阵阵,唢呐声声,上花吹花,好不热闹。陪郎后,新郎在接亲人员的陪同下随媒人、大炮手去娶亲。家里则要安排儿女双全的女人铺床。黄昏时分,娶亲的队伍在众人的观望下风光归来。此时鞭炮齐鸣,吹鼓手将新娘迎进门。事先安排的晚辈便递上洗脸水请新娘洗尘,新娘要给“利市”。稍顿之后,便被请入新房,送亲客一同进入。接着开席,陪送亲客是重中之重,不可怠慢。酒席完后,一般要举行结婚典礼。结婚典礼由一人司仪,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送亲客在大堂上方就坐,中间用红漆桌子打厢,点上红烛(或罩子灯),摆上香烟喜糖,新郎新娘并排站在下方听候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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