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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饮食习俗

泉港饮食习俗

民以食为天。饮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生理需要之一,但饮食习俗是随着火的使用而形成的。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饮食民俗越来越表现出其强烈的时代特征和鲜明的地方文化色彩。人们对食物的选择不仅取决于其个人的机体特征、时代条件、自然环境等,而且更取决于所在区域的文化特点。不同的文化,对食物有不同的标准和消费方式,如中国人认为“以形补形”,视动物的肝、肾、心肺为佳肴,而美国人则认为其对人体健康无益,却拿它们来喂猫、狗。而在饮食活动过程中的饮食品质、审美体验、情感活动、社会功能等所包含的独特文化意蕴,也反映了饮食习俗与传统文化的密切联系。

一直以来,泉港人谓出门谋生为“讨食”,可见日常饮食观念在人们心中的根深蒂固。泉港人相逢,频率最高的问候语仍是:“吃了没有?”而听者并不拘泥于其时其地是否恰当,皆礼应之。当地孩子周岁时,亲友要吃红蛋表示喜庆。“蛋”表示着生命的延续,“吃蛋”寄寓着中国人传宗接代的厚望。孩子周岁时要“吃”,结婚时要“吃”,到了庆寿时,更要觥筹交错地庆贺一番。这种“吃”,表面上看是一种生理满足,但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它借吃这种形式表达了一种丰富的心理内涵。泉港人对其饮食的选择,也正是其文化长期潜移默化影响的结果。吃的文化已超越“吃”本身,具备了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

家常食俗

一千五百年之前,中国人就有常馔(即吃饭)和小食(即吃点心)之分。唐代,人们用点心一词来表示稍许吃些食物的意思。唐代后期,点心流行起来,宋代时,称早晨的小食为点。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泉港居家食俗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都是保持一日三餐,在封建时代和民国时期,各阶层配备点心有所不同,官绅有早点和晚点,有的甚至还吃午点,平民农忙时才多加“一点”,而穷人家三餐难继,点心纯属奢想。清至民国,境内冬春二季三餐食地瓜粥、地瓜片粥为主,秋夏二季食大麦糊粥为主。年景不佳时,三餐只能食地瓜汤甚至地瓜渣。吃一顿咸粥就算改善伙食,米饭、面条多为宴客和节日之用。副食品有青菜、花生油、海味、禽蛋、豆制品等,逢年过节才改善一下伙食,合家食点鱼肉。

新中国成立后,主食增米粉、面条,副食品增鱼肉等。1978年后,三餐以地瓜粥、米粥、米饭为主,副食品有海味、水果、山珍。节日或宴客备有多道菜肴,席间多饮瓶装白酒、啤酒、红酒,以及罐装精制饮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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