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丧葬风俗有移厅、初丧、入殓、停柩、出山、入土、守孝、祭祀、拾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厦门丧葬习俗中的封建迷信成份大部分去除。随着提倡科学,破旧立新,人们思想觉悟日益提高。加之普遍实行火葬,已无棺材,因而入殓、停柩、入土、拾骨等仪式也不复存在。遗像代替木主,丧事从繁到简,丧礼中,至亲还有送轴,一般以花圈或钱代替。丧家在报上刊登讣告,殡仪馆设有大、中、小灵堂,供丧家举行告别仪式,开追悼会。尸体则由火葬场焚化。
一、移厅
移厅,也称“搬铺”。家中亲人病危,要开始准备丧事,俗称“后事”。50岁以上的老人或父母,就要移榻祖公厅(正厅)边,正厅、正寝是一家最神圣的地方,也是一种礼遇,俗称“寿终正寝”。用两板凳和3块(也有4块)床板或门板搭起“水床”,也称“过身床”。搬铺后未断气之前,家属不能当面痛哭,病危者也知时日已到,开始交待后事,留遗嘱并希望子孙都能到齐,围在身边为其“送终”。
搬铺时,如病危者还有长辈在世,一般不搬进正厅,只能搬到偏房(袖房)中去。在病危者断气之前,为其穿上寿衣,寿衣有3、5、7件不等,一般5、7件为多。穿时,要先反穿在孝男或其他亲人身上,一件件反穿,然后全部剥下,一次性正穿在病危者身上。
厦门风俗,死者在外属于非善终者,如溺水而死,野外吊死或车马横祸而死,则死尸不能抬入大厅停放,只能放于檐下或柴草间,或在外另搭丧棚,丧事一般从简。
福建习俗,厦门习俗,厦门丧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