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信仰,来自于原始宗教的万物有灵论。其主体是灵魂不灭,永存人间。根据考古挖掘资料判断,这种观念在中国最迟在旧石器晚期就已出现。到了氏族社会时期,又有进一步发展。如半坡人小孩的墓葬中,用作棺盖的钵或盆的底部往往有人工打制的小孔,这个小孔就是为了让小孩的灵魂通过,与亲人自由相见用的。进人奴隶社会后,在这种信仰的驱使下,殷周时期不仅盛行人殉、人牲习俗,而且厚葬成风。秦汉时期,一些进步的思想家对“灵魂不灭”、“人死为鬼”的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对死和死亡的现象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然而,灵魂信仰仍然深深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东汉末年,佛教传人中国,它所主张的轮回果报思想与中国原有的灵魂信仰融合起来使其更加完善、深化,从而产生了更加巨大的影响。
旧时,陕西灵魂信仰的内容主要有:
一、人死为鬼
中国古代人认为,人死灵魂化为鬼,鬼住在其坟墓或祠堂中。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历代帝王要求死后也能像生时一样处理政务和饮食起居。既然生时有朝寝,他们就要求死后也有庙寝。《汉书·韦玄成传》载:“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上四时;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又月一游衣冠。”这种陵内建寝的思想,自然是以死者灵魂滞留墓室内为前提条件的。据考古挖掘,汉高祖的长陵,有为祭祀陵寝而建的斋官。据文献记载,汉武帝的茂陵,就有五千多人侍奉。他还下令将数千名年轻貌美的宫女安置在陵园中,让她们侍奉他的“灵魂”起居,晨供梳理洗漱之具,日供四食,夕供寝具,如同生前的宫中生活。
佛教传入中国后,带来了人死为鬼,鬼要入阴曹地府接受审判,根据审判结果,或下地狱,或托生为人的说法。民间接受了这种说法,但又坚持原有的观念,认为鬼住在坟墓、祠堂之中。佛教认为,地狱在“南瞻部洲”地下深60万里处(见《俱舍论》)。民间以为地狱在离人很近的冥冥处:初级的在本乡社庙,中级的在县城城隍庙。民间还认为,从坟墓出来,或地狱不收的游魂野鬼时常要找人麻烦,人的一生时刻受着鬼的控制。
二、祖灵崇拜
民间认为祖先的灵魂永远是子孙福禄延绵的保护神。相信人死化为鬼后虽入阴间生活。但仍需要阳间子孙给予照顾。照顾周到的,亡灵会保佑全家幸福生活,否则会降祸于不孝子孙。所以长辈死后,子孙们要给他穿戴一新,为他提供阴间生活所需要的钱财,为他构筑阴间的住房,使他高高兴兴进入阴间。作为子孙后代每年要定期祭祀祖先,提供食物和钱财,让祖灵生活安宁,有足够的精力和财力保佑子孙后代。建国初期,民间对敲菩萨虽有异议但不甚关注,若扒倒祖坟便大吵大闹以死相拚。
三、厉鬼
厉鬼,就是恶鬼。古人迷信,以为鬼和活人一样,也有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要求。如能及时受到祭祀,就能过上温饱生活。无人奉祀的鬼饥不得食,寒不得衣,不得不在人间作祟,借以索取生活必须品,便成为“厉鬼”。古人云:“鬼有所归,乃不为厉”(《春秋传》),相信鬼只要受到祭祀便不会化为厉鬼。明洪武八年(1375),中央政府命令各州、县、里都设祭祀“无祀鬼”的专坛,叫厉坛。清代规定每年清明日、中元节、十月初一各祭祀一次厉坛。
清代同官县(今铜川市)祭祀厉坛时,先把城隍塑像从城隍庙抬到厉坛中央。为它供献的祭品为一只羊,一头猪,一束帛;祭器是四只笾,四具豆,二只簧,二只簋。祭祀厉鬼时之所以抬来城隍,是因为它是主管冥事之神,有它坐镇鬼就不敢侵犯祭祀者。城隍塑像一侧是孟姜女神位,相传孟姜女是同官县人,所以由她来陪祀。另一侧设“无祀鬼神”之神位。厉坛东西两侧,陈设大量馒头和面条,专供饿鬼享用。祭祀开始后,地方官吏先向城隍行三跪九叩首礼,再分别向孟姜女和无祀鬼神行两跪六叩首礼。民间上坟时,除了向坟墓献祭品外,还要向坟墓周围抛掷一些食物,这样做也是为了安抚厉鬼。
四、鬼投胎为人
佛教传人中国后,带来了“鬼”投胎为人,人死复为“鬼”,人“鬼”处于无限循环之中的说法。民间接受了这种说法,相信鬼都希望投胎为人。一个孕妇分娩时,有许多野鬼在她周围窥伺,想寻找机会投生。但阎王允许投胎的鬼都有神差护送,所以绝大多数野鬼无法得逞。野鬼因而十分嫉恨小儿,总想待机加害。所以小儿降生后,大人要小心防范野鬼,以免小儿被害。要给小儿佩戴项圈、银锁,目的是把小儿的魂魄圈住或锁住,以免被野鬼吸走。小儿睡觉时,大人如外出,要在其旁边放一把扫帚,俗信扫帚可以扫掉来犯的鬼魅。
陕北几乎家家都有袖珍型的“炕头石狮”,据说,有驱鬼的功能,被当作小儿的守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