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国前的家族关系
建国前的怀化县,传统的家族观念,较为严重。各宗族均有修立祠堂,置有祖产,选有正副族长。统揽全族事宜。修编族谱,考订本族祖先源流,追溯始祖及其高、祖、考,和全族男女的生死年月,生往死葬地名,何山何向,根据血缘,分长幼,别亲疏,定字派,分甲房,理关系,从始到末,井然有序。
根据周礼和孔孟之道。定族规家规,违者依规咎处。有的虽不明文规定,但已成为习俗规范。如同族男女通奸者,全族男女群起而攻之。侮辱尊长,虐待父母及直系祖辈者,按族规家规处罚,轻者跪香,赔礼道歉;重者施以肉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入狱或处极刑。
根据字派秩序,分为前辈和晚辈,不论年龄大小,都要按辈尊重。即使八旬老人,遇见字辈大的小孩,也不能直呼其名,一定要加以尊称,如大一班的要喊叔叔,大两班的要喊爷爷。或者名字后面加尊称,如某某叔叔,某某爷爷,否则,被认为无礼。特别是在祠堂之内,发现不尊重前辈的现象,立即会遭到族规的处罚,在宴席上,按上下左右席位,以大小班辈就坐,不能颠倒尊卑秩序。
在社会交往中,虽是权势者被安于首席,但稍有知识的,也要礼让三分。特别是在宗祠之内,权势再大的晚辈,也不能冒昧乱坐。还要给无权无钱无能的前辈酌酒,盛饭、端茶、进巾等侍奉。否则,被认为是不肖子孙。
在一般场合中,也有年青前辈尊重年长晚辈,互相尊重,敬老尊贤,这虽是家族的习俗,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但在家族习俗中,也有流弊,如本族氏女,在婆家发生纠纷,就来喊婆屋人帮忙助威,特别是因纠纷而死的,娘家全族群起围攻,俗称“吃毛猪肉”。今天看来,这是一种流弊恶习,但在那没有妇权的时代,妇女的身体和生命没有保障,这种习俗,对妇女的安全,起了一定保护作用。
家庭习俗:
古人说:“一门五服宗亲”,就是说五代之内,皆属一家。古人有五服同堂,现在也有四代一家。一家之中,依照血统关系,班辈打的为家长,家长为全家之首,有关家庭事宜,都得听从他(她)的旨意。如经济安排,亲友往来,家规礼节,婚丧嫁娶等,都由家长做主。处于晚辈的家庭成员,一定要尊重和孝顺长辈。如家长生日,全家都要给家长拜寿。元月初一早上,整容之后,全家按班次男女,给家长拜年。吃饭入席,要按班辈秩序就坐,家长坐首席,有的世家,男女分开就餐,女人不能陪男客,男性除内戚之外,也不陪女客。有事父喊子,婆喊媳,父教子,婆教媳。媳妇有过,由婆婆出面教育,父亲只有教子之权,没有训媳之责。对妇女课以“三从四德”。对子孙教以忠孝为本,兄友弟恭。对祖辈生前要孝顺,死后要哀葬。尽一切可能,厚葬祖考祖妣。如有条件,不祭奠父母,视为不孝。儿孙对父母和祖父母,一定要孝敬顺从,佳肴美味,一定留给老人吃,外出要辞别父母及祖父母。曾祖父母尚在的,更要辞别。回来也要告知父母及祖辈。媳妇回娘家,也要向双亲辞别,回来也要向公婆告回。
公公(父亲)不能进媳房,哥哥不准入弟媳的寝室,父母衰老,由长子主持家业。如果兄死弟无妻,弟可接嫂为妻;但弟死兄无妻,就不能接房续弦,儿女对新逝父母,守孝三年。妻子对新逝丈夫,守节三年,三年期满,可以改嫁;如提前改嫁,视为无情。
每逢年庆节日,及祖先生日,要用酒肉香帛,在神龛前跪拜祭祖。特别是过年,从腊月二十三日送灶神开始,一直纪念到新年正月十五日晚上止。神龛上夜夜点灯。平时的每月初一十五,也要用香帛酒肉,在上香三拜,吃饭时,饭菜盛好之后,先将筷箸;放在饭菜上,静默片刻,以表哀思。饮酒时,先将头杯酒倒地少许,以表孝忱。
平时走路,也分前后左右,长辈走前面左边;晚辈走后面或右边。遇见长辈,要停步恭呼!不能昂首不理;在娱乐场所,要让座给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