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做父母的办些嫁妆,这是合乎情理的。但旧社会的风气、规例,办嫁妆的奢侈程度却令现代人难以置信。
如:“房内嫁妆齐”就必办:眠床、大橱、服饰橱、妆台、洗面柜、茶床几(全副4件)、办事床、大米柜(放被褥用)、春椅二只。其实,办这些家私的钱是男方付的。因为在行聘时议明男家要给女家锦糖若干斤,这些锦糖大部分是折成现金,以便购买这些房内家私的。人们爱面子,嫁女不谈钱,以锦糖代价,比较好听。
“三桶齐”就是房内家私由男家自行购买,女家只备办:脚桶、腰桶、小水桶三件,另外附加一只米柜仔。这样男家也便不用付那么多的锦糖钱了。
而以下的嫁妆,就全是女家父母出钱买的:新被褥一套,有钱人家还在被褥表面加缝一套绉、缎等高级织品,称为“锦被”。还有枕头8个(双人枕、皮枕、通花枕、绣枕各一对),最少必须4个,多的12个。
大箱4只,最少者2只,最多者8只。古时都是木制的,长方形。民国时期,开始改用皮制大箱。里面盛放着新妇的衣服、棉毛裘、布匹,鞋袜等。在嫁妆中称为“箱囊内”,以件计量,最少是24或32件,120件者算一般,有420件的,不管多少,都必须是双数。大箱中还必须装有麻布、苎布、帛布、赤布等,以备办丧事之用。这些布都成卷,每卷数丈。
这些嫁妆,最能体现母家是否富有;出手是否慷慨大方;会不会疼爱女儿。所以,嫁妆一到,摆在厅堂里,让四邻及亲友都来参观、品评,常是议论纷纷,有赞扬,有批评,十分热闹。看新娘嫁妆的妇女们,总欲表现自己而吹毛求疵,尽力找些来批评。
在大箱之外,还有一只小皮箱,里面装的是新娘的金银首饰和妆台上的化妆品。不论大箱与小箱,每只中都须有两个银元,称为“压箱角”。经济较差的用银毫,甚至有用铜镭代替的。新娘的金首饰,每件称为“一点”,不论大小轻重。嫁妆中以4点金为较少,8点金算有钱,有12点金以上的。不管多少,也都必须是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