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已经使用,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事业上,熟悉都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存在。不过,关于数字,也存在着一些民间禁忌,或许是因为读音,或许是因为某些间接关联,都造成了人们对这些数字的不喜爱。
从“一”开始就有忌讳,原因很简单,“一”是单数。所以在给结婚或者祝寿人家赠送礼品的时候,一定要禁止送单数,以寄予好事成双的愿望。
而相反,有的民族还忌讳数字“二”,如给死者家或者病患者送礼表示慰问时,就忌双数。满族、朝鲜族忌双日子出殡,其用意很明了,不希望不幸或痛苦再次降临,坏事成双。
对“三”和“四”的忌讳也很普遍,因“三”与“散”谐音。
扬州人做寿也忌讳这个数,所谓男不做“三”,女不做“四”,指年龄的“三十”和“四十”。一层意思是“三十”和“四十”年岁不大,不应该做寿;另一层意思是“三”和“散”、“四”和“死”谐音,不吉利。
林明峪《台湾民间禁忌》“婚嫁篇”说到,台语“四”与“死”同音,“由四的语音联想到死之影响所及,迄今有的医院为顺应病家的心理忌讳,绝无第四栋楼或第四号病房;公共汽车没有四路,否则不就成了死路一条?大陆也有相类似的禁忌存在。以上所说显然是人们对死的惧怕,故凡“四”数都在禁忌之列。
“六”意味着顺顺利利,但湖北天、沔一带,人们竟以为“六”是不吉祥的,做菜(特别是吃鸡蛋)、送礼物等数目绝对不可能是“六”。当地人读“六”为“禄”音,因而“六”有“满禄”、即“死”的意思,所以人们百般避讳。
“九”与“久”谐音,含有长久之意,而畲族某些集居地却禁忌书写“九”字,遇“九”字一律都改写作“仸”。据说与畲族祖先为神犬的神话传说有关。“犬”与“九”形近,故忌之。“十八”是当今人们都认为很吉利的数字,它的谐音“要发”表达了人们希望发财致富的讨彩心理。但同样是“十八”这个数字,在畲族亦被列入禁忌,尤其是青年人的婚嫁喜庆之日,绝不能选在十八日举行,否则,将会像生前犯有罪孽的亡灵进入冥界一样遭受十八次磨难。
由此可知,数字禁忌的吉凶观念是因时、因地、因民族、因行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的,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