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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塞诗的领军人物岑参,他为什么离开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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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泪流满面的诗雄

  公元769年,安史之乱的重创还没有愈合,吐蕃部落又在大唐的西南边疆燃起战火,大肆东侵。在极度动荡的川西兵乱中,有一个五十五岁的男子混杂在难民群中,逃往成都,途中泪流满面地写下了一首长诗《阻戎泸间群盗》:

  南州林莽深,亡命聚其间。

  杀人无昏晓,尸积填江湾。

  ……

  这个泪流满面的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诗雄”——边塞诗的领军人物岑参。而他本来是要辞官回首都长安的。

  一个曾经浴血疆场的硬汉怎么会如此黯然落泪呢?

  三年前,年过半百的岑参当上了平生最大的官,正四品的嘉州(今四川乐山)刺史。但这不是个美差,而是个烫手的山芋。因为当时川西的吐蕃部落正趁安史之乱给大唐边疆造成的巨大虚空,大举入侵东部蜀地。虽然成都尹和剑南节度使也不断组织大部队征剿,但战局仍长时间处于互有胜败,进退胶着的拉锯之中。

  岑参嘉州上任之时,正是战乱频仍、局势极度混乱的当口:不仅吐蕃叛军进攻不断,蜀地的地方势力也相互攻伐,争夺势力范围。

  在岑参任嘉州刺史第三年,泸州刺史杨子琳领兵突袭成都,嘉州也岌岌可危。手下将寡兵弱的岑参感到无力掌控局面,决定辞官返朝。但杨子琳兵败后召集各逃兵,沿着长江东下,通往长安的通道被彻底切断。

  于是,岑参被困于“难于上青天”的蜀道上,只能满眼泪光地目睹着生灵涂炭的战乱惨象,混迹在难民中逃往成都。这个昔日驰骋边塞沙场的英雄,能做的也就是用诗歌记录下地狱般的人间灾难。

  是的,他哭了,哭得泪流满面。这泪水里可能既有让他束手无策的残酷现实,也有他无力改变现实的悲伤。

  就这样,第二年(公元770年),五十六岁的岑参客死在成都的一家小旅馆里。

  可以想象,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一定回到了战火连天的塞外疆场,一定幻视了自己奋勇杀敌的飒爽英姿,想到了那些被风沙吹走了岁月,想到了自己苦难坎坷的一生,想到了壮志未酬的遗憾。

  (二)他本来就是一个泪水喂大的孩子

  是的,硬汉岑参也会流泪。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泪水喂大的孩子。

  约开元三年(公元715年),岑参生于湖北荆州。仿佛为其能成大器,上苍早早即以特别的苦难锤炼他。虽然他生在一个贵有三代宰相的官宦世家,曾祖父岑文本相太宗,伯祖岑长倩相高宗,伯父岑羲相睿宗,但他祖辈的那三个宰相中竟有两个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站错了队,最后不是被灭族,就是被流放边陲。岑参一脉因不是他们的直系亲属,才幸免于难。其父岑植虽也担任过仙州(今河南叶县)、晋州(今山西临汾)刺史,但早在岑参幼年时即去世。

  唐代杜确在《岑嘉州诗集序》中说岑参早岁孤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五岁师从哥哥读书学习,遍鉴史籍,砥砺成长。九岁就能赋能诗,尤工作文。他的文章回拔孤秀,多入佳境,每一写完,则人人传抄,从内地的平民百姓,到边疆的少数民族,没有不吟诵学习的。

  十四五岁时,岑参随家迁移河南的嵩阳、颍阳,在嵩阳、颍阳两地结庐而居。

  就是在这五岳的奇峰峻岭、古木流泉间,年轻的岑参潜心攻读,啸傲山林,并写下了“寂寞清溪上,空余丹灶间”、“片雨下南涧,孤峰出东原”、“山风吹空林,飒飒如有人”、“长风吹白茅,野火烧枯桑”这样的沉雄淡远、造境奇异的山水诗。

  经过青少年时代的痛苦磨砺,三十岁的岑参在第二次参加科考时进士及第。但科考成功并没有拉开他辉煌的人生之幕,只获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也就是只当了个皇家卫戍部队的一名士兵。这与岑参的理想与抱负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他在《初授官题高冠草堂》中感慨人到三十才得一个芝麻官,仕宦的念头眼看就要消磨完,而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

  但他在为五斗米折腰的失落生涯中,一刻也不曾忘记过祖上的荣光。“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在毫无名堂地胡混了三年后,岑参看清了“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便愤然辞职,主动申请到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的幕府当了掌书记(秘书)。

  三十三岁的岑参仕宦之路停摆了,但戍边卫国的人生启动了。从此,大唐的衙门里少了一个庸常油腻的官员,西部边陲上则多了一个战袍怒马的诗人。

  (三)初出边塞,铩羽而归

  就像今天的高干秘书一样,掌书记不仅是给领导写讲话,出主意的助手,还是封疆大吏和中央沟通的桥梁纽带。在唐朝,掌书记干一段时间后大多会被提拔为节度副使,只要所跟的主子官运亨通,一般都会着远大的前程。

  岑参也正是因为看中了掌书记的这一特点,才割舍下在首都长安的一切,直奔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幕府的。安西四镇,即由安西都护府统辖的碎叶、焉耆、于阗、疏勒四个军镇,即今新疆的库车、焉耆西南、和田和喀什。怀揣戍边报国的雄心壮志,岑参披星戴月,不畏艰险,马不停蹄地一路西去。就像他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中描绘的那样:“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十日过沙碛,终朝风不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

  但这只是岑参的“剃头挑子一头热”。阅人无数的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却并没有把这个千里迢迢来投奔他的诗人当回事。他是玄宗皇帝极为器重的名将,幕府中早已人才济济,何况当时已经有个大秘节度判官封常青伺候在他的鞍前马后,所以就对新来的小秘岑参,他就进行了冷处理,根本就没有把他拉进自己的朋友圈。不要说给高仙芝写讲话,出谋略,就连随他征战的机会都轮不到岑参。

  “沙上见日出,沙上见日没。悔向万里来,功名是何物!”、“穷荒绝漠鸟不飞,万碛千山梦犹懒”。那时,无所事事的岑参也就只能写写这样的诗来表达极度失落的心情。

  更为雪上加霜的是,常胜将军高仙芝居然也在极为重要的怛罗斯之战中打了败仗,一万多精锐的大唐边防军被大食国(今哈萨克斯坦境内)骑兵歼灭,数千军士沦为战俘。

  战败的高仙芝被解除了安西四镇节度使之职,作为他的掌书记,岑参也随他灰溜溜地返回了长安。

  未能获得提拔,重入仕途的岑参只得退回诗人的圈子,和同样失意落魄的高适、薛据、李白、杜甫等来往唱和,空抒一些人生志趣。但一到夜深人静,独对寂寞的星空,边关的风雪就会如约而至,来敲击他的心坎,来吵醒了他心中的往事,报国图强的心思就会在他的脑海里波澜壮阔起来。

  想到自己已至知天命之年,高适知道已时不我待,不能再想三想四了,与其苟延残喘,不如再奋力燃烧一次。那就干脆来个骚操作吧:哪里跌倒,再从哪里爬起来,好马也吃一次回头草——再向边塞行!

  (四)再出边塞,风雪救活他的生命和写作

  天宝十三年(公元754年),岑参第一次出塞时高仙芝的大秘封常清已官至安西北庭节度使。五十岁的岑参当即肯请去做他的判官,再次出塞。

  与第一次走马边塞只当个幕府小秘不同,再度出塞的岑参直接出任了封常清的大秘。身份地位不同了,他的心态自然也会与第一次迥然不同。虽然仍是去第一次出塞的西域新疆,但他已一扫上次的郁郁寡欢,让自己壮年的勇武身姿纵横恣肆地在边塞的风沙飞雪中意气风发起来。

  怀揣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奋发高昂地纵驰天山南北的军旅生涯,不仅救活了岑参的生命,也救活了他的写作。

  “侧身佐戎幕,敛衽事边陲。自逐定远侯,亦著短后衣。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看看,这种诗已经不像是诗人,而像是战士写的了,满满的都是秉笔从戎的欢喜。再看,“送子军中饮,家书醉里题。”醉里题写家书,没有通常的缠绵伤怀,有的却是乐观高昂的情调,这只能是在充满自豪感的心态下,才能有的视死如归的豪情。至于描绘众人聚饮,相互激发意气的“琵琶曲肠堪断,风萧萧兮夜漫漫。河西幕中多故人,故人别来三五春。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则更显豪气纵横!畅快淋漓地表达奋发进取的人生态度。他们这些戍边的将士所以能豪饮、大笑,并发出“岂能贫贱相看老”的感慨,都是基于一种对国家前途和个人命运的坚强信念,都是对功名欲望毫不掩饰的张扬,充分展现了雄健进取的盛唐精神。

  除了自我抒怀,岑参还写下了大量的描绘军旅生活、战争场面和边疆风光的雄伟诗篇。他写四处征战的艰辛,在河西沙碛是“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在酷热的吐鲁番盆地则“马汗踏成泥”,在焉耆一带的冰上是“秋冰鸣马蹄”,在辽远的西部边陲则是“石冻马蹄脱”;写战事的酷烈是“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曾到交河城,风土断人肠……夜静天萧条,鬼哭夹道旁。地上多髑髅,皆是古战场……苍然西郊道,握手何慨慷”;写边疆风光是“火云满山凝未开,飞鸟千里不敢来”的火山,是“海上众鸟不敢飞,中有鲤鱼长且肥”的热海……

  岑参就是这样歌颂着戍边将士的英勇,描绘着大自然的雄伟壮丽,在乐观昂扬的精神状态中,豪情万丈地在戍边的疆场上怒刷着作为诗人,更是战士的存在感。

  如此,岑参这二次出塞好像就要功成名就了。但是。哎,这人间事就怕这操蛋的但是。但是,老天爷要是和人开起玩笑来,谁都只能哭笑不得。

  就在岑参翘首企盼凯旋回朝时,天宝十四年冬,安史之乱爆发了。他的靠山高仙芝封常清随即奉命从边关撤回长安平叛。始料不及的是,这两名边防名将却不是叛军的对手,屡战屡败导致洛阳失陷,退守潼关不敢出击。失望的唐玄宗大怒之下竟将两人诛杀了。

  远在西域大营留守的岑参闻此噩耗,绝望地长叹一声,知道自己毕生追求的功业彻底化为了泡影。

  安史之乱平息后,五十二岁的岑参被任命为正四品的嘉州刺史,这是他一生中当的最大最后的官,但管辖的却是本文开头说的那片正受西南吐蕃入侵的动乱之地。

  “早知逢世乱,少小谩读书。悔不学弯弓,向东射狂胡”。有心杀敌,无力回天的岑参深知自己在嘉州根本无法作为,三年后,在辞官逃亡成都的路上回首自己的人生长途,发出了这样令人伤怀动容的感叹。意思是说,早知道会生逢乱世,还读那么多书干嘛呢?真后悔没有好好习武,那样的话就能在战场上横扫敌军,做一个能够挽救国家于水火中的英雄了。

  表面上看,和上次一样,岑参的二次出塞好像也败北了,又没能带回战功,也没有获得朝廷赏识。但这一次的边塞风雪却救活他萎缩的生命,馈赠了他许多永垂不朽的诗作。虽然他还不能清楚地意识到,这也许比一个高官大吏更容易让他青史留名。

  (五)他唱出了盛唐的最强音,抵达了生命的巅峰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这是岑参的代表作。作者以敏锐的观察和独特的感受凸显边塞异景奇观,激越豪壮地写照了西北边地奇特的景观和非常的军旅生活,句句都是奇情妙思: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神奇的夏日飞雪,有“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的雄伟壮观的瀚海风云,亦有“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的浪漫奇妙的想象。全诗于悲壮之中带着峭拔,洋溢着罕见的雄奇瑰丽之美。

  再看他一首脍炙人口的短诗《逢入京使》: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多么生动真实的描绘,非亲身经历而不能想象的情景。

  已经可以以斑窥豹了,如此阳刚磅礴的诗境气韵,足以担当得起后世对他“诗雄”的赞誉。难怪南宋大诗人陆游认为他是“太白、子美之后,一人而已”(《跋岑嘉州诗集》)。意思是说,他是李白、杜甫之后,唯一一个能和他俩比肩的人物。

  岑参以山水诗起家,他早期那些沉雄淡远、造境奇异的山水诗,其实已经蕴含了他后来雄奇瑰丽边塞诗的基因。这个基因经由雄浑苍茫的西域边陲的孕育,终于在他第二次出塞期间诞生了登峰造极的边塞诗篇。边塞的雪山大漠不仅让他唱出了盛唐的最强音,也把他推送上了生命的巅峰。虽然他生命的大部历程都处于逆境与失落的状态,但他把勇敢当作逆境中的光芒,让胡天的大雪和边塞的寒风磨砺身心,在对抗恶运的击打中,活出了人生新境界,铸就了独一无二的诗魂。

  岑参就是如此地以他天纵的才华树立了盛唐边塞诗最雄伟的姿势,他在大漠深处的漫天烽火中奋力燃烧自己,不仅浴火重生了一个诗歌的世界,也冶炼出了一种奋发进取的盛唐精神,所以他所达到的高度,是人生的高度,而不仅仅是诗歌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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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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