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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格言

名言警句及启示

衡量是真正的品德,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发觉的时候做些什么。

——孟德斯鸠暗处最能反映一个人真正的品格——穆迪道德可能仅仅在于有勇气做出抉择——布鲁姆

有没有关于品质方面的名言警句

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中)冯玉祥 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

——(日)松下幸之助 良心是我们每个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

——(英)毛姆 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必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

——(苏)高尔基 不要说谎,不要害怕真理。

——(俄)列夫.托尔斯泰 坦白是诚实和勇敢的产物。

——(美)马克.吐温 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

——(美)富兰克林 一个人严守诺言,比守卫他的财产更重要。

——(法)莫里哀 对自己真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英)莎士比亚 信用难得易失。

费10年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会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

——(日)池田大作 信用就像一面镜子,只要有了裂缝就不能像原来那样连成一片。

——(瑞士)阿米尔 闪光的东西,并不都是金子;动听的语言,并不都是好话。

——(英)莎士比亚 守信用胜过有名气。

——(美)罗斯福 诚实比一切智谋更好,而且它是智谋的基本条件。

——(德)康德 失掉信用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死了。

——(英)哈伯特 (以上名人名言摘自 1.要坚持真理---不论在哪里也不要动摇。

—— 赫尔岑 2.任何一个可信的道理都是真理的一种形象。

—— 布莱克3. 因为真理是灿烂的,只要有一个罅隙,就能照亮整个田野。

—— 赫尔岑4. 真理不存在于丑化了的现实里。

—— 乔治·桑 5.真理的小小钻石是多么罕见难得,但一经开采琢磨,便能经久、坚硬而晶亮。

—— 贝弗里奇6. 一切出色的东西都是朴素的,它们之令人倾倒,正是由于自己的富有智慧的朴素。

—— 高尔基7.在真理和认识方面,任何以权威者自居的人,必将在上帝的戏笑中垮台

—— 爱因斯坦 8.真理是时间的孩子,不是权威的孩子。

—— 布莱希特 9.寻求真理的只能是独自探索的人,和那些并不真心热爱真理的人毫不相干。

—— 帕斯捷尔纳克10. 尊重人不应该胜于尊重真理。

—— 柏拉图 11.只有忠实于事实,才能忠实于真理。

—— 周恩来 12.真理,哪怕只见到一线,我们也不能让它的光辉变得暗淡。

—— 李四光 13.关键在于要有一颗爱真理的心灵,随时随地碰见真理,就把它吸收进来。

—— 歌德 14.必须有勇气正视无情的真理。

—— 列宁 15.凡在小事上对真理持轻率态度的人,在大事上也是不足信的。

—— 爱因斯坦 16.真理的发见,或道德责任的完成,都引起我们的欢欣,使我们整个生命震颤…… —— 克罗齐 17.对真理的追求比对真理的占有更为可贵。

—— 莱辛 18.怀疑并不是缺点。

总是疑,而并不下断语,这才是缺点。

—— 鲁迅 19.既异想天开,又实事求是,这是科学工作者特有的风格,让我们在无穷的宇宙长河中去探索无穷的真理吧

—— 郭沫若 20.人的天职在勇于探索真理。

—— 哥白尼21. 真理不是一种铸币,现成的摆在那里,可以拿来藏在衣袋里。

—— 莱辛22.坚持真理的人是伟大的。

—— 雨果 23.越是接近真理,便愈加发现真理的迷人。

—— 拉美特利 24.如果你想独占真理,真理就要嘲笑你了。

—— 罗曼·罗兰 25.在我所讲的一切中,我只是探求真理,这并不是仅仅为了博得说出真理的荣誉,而是因为真理于人有益。

—— 爱尔维修 26.一个人只要肯深入到事物表面以下去探索,哪怕他自己也许看得不对,却为旁人扫清了道路,甚至能使他的错误也终于为真理的事业服务。

—— 博克 27.不用相当的独立功夫,不论在哪个严重的问题上都不能找出真理;谁怕用功夫,谁就无法找到真理。

—— 列宁 28.一个人要发现卓有成效的真理,需要千百万个人在失败的探索和悲惨的错误中毁掉自己的生命。

—— 门捷列夫 29.真理的旅行,是不用入境证的。

—— 约里奥·居里30. 我们探求真理,在一切事件中,获得真理是最高的快慰。

—— 桑塔耶纳 31.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

—— 曹禺 32.真理是时间的女儿。

—— 达·芬奇 33.真理就是具备这样的力量,你越是想要攻击它,你的攻击就愈加充实了和证明了它。

—— 伽利略 34.最好是把真理比做燧石,---它受到的敲打越厉害,发射出的光辉就越灿烂。

—— 马克思 35.真理尽管苦涩,然而鲜明。

—— 普托里尼 36.错误经不起失败,但是真理却不怕失败。

—— 泰戈尔37. 一个训练有素的思想家的主要特点在于,他不在佐证不足的情况下轻易做出结论。

—— 贝弗里奇 38.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

—— 王充39. 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 毛泽东 40.马克思认为理论的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

—— 列宁41. 科学所以叫作科学,正是因为它不承认偶像,不怕推翻过时的旧事物,很仔细地倾听实践和经验的呼声。

—— 斯大林 42.人类用认识的活动去了解事物,用实践的活动去改变事物;用前者去掌握宇宙,用后者去创造宇宙。

—— 克罗齐 43.真理之所以为真理,只是因为它是和谬误以及虚伪对立的。

—— 车尔尼雪夫斯基 44.遇到有承认自己错误的机会,我是最为愿意抓住的,我认为这样一种回到真理和理性的精神,比具有最正确无误的判断还要光荣。

—— 休谟 45.人们还往往把真理和错误混在一起去教人,而坚持的却是错误。

—— 歌德 46.向他的头脑中灌输真理,只是为了保证他不在心中装填谬误。

—— 卢梭47. 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 马克思、恩格斯 48.只要在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变会变成错误。

—— 列宁 49.真理之川从他的错误之沟渠中通过。

—— 泰戈尔50. 过去的错误的学说不宜忘掉不谈,因为各种真理都要在和错误斗争之中,才能维持他们的生命。

—— 克罗齐 51.只有在斗争中无所畏惧,才能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把自己雕塑成器。

—— 张志新 52.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 屈原53. 我生为真理生,死为真理死,除了真理,没有我自己的东西。

—— 王若飞 54.理直气壮,永远不怕真理,勇敢地拥护真理,把真理告诉别人,为真理而战斗。

—— 刘少奇 55.我们只愿在真理的圣坛之前低头,不愿在一切物质的权威之前拜倒。

—— 郭沫若56. 为寻求真理的努力所付出的代价,总是比不担风险地占有它要高昂得多。

—— 莱辛 57.我们对于真理必须经常反复地说,因为错误也有人在反复地宣传,并且不是有个别的人而是有大批的人宣传。

—— 歌德58. 英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在决定性关头做了为人类社会的利益所需要做的事。

—— 伏契克 59.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 司马迁 60.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 孟轲 61.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 文天祥62. 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

我有一天生命,我就应该为它们工作一天

—— 方志敏 63.为了保存一个人的生命,而背叛了千万人的解放事业,遭到千万人唾弃,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 王若飞 64.为着追求光和热,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

生命是可爱的。

但寒冷的、寂寞的生,却不如轰轰烈烈的死。

—— 巴金

诸子百家都是哪几家 有什么名言和主张

诸子百家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各种学术派别的总称,诸子百家之流传中最为广泛的是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纵横家。

有相关图书《图说天下国学书院系列之诸子百家》,动画《秦时明月之诸子百家》系列第三部也名为《诸子百家》,另外《诸子百家》还是由东莞神狼林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型3D网络游戏。

流派谱系诸子百家谱系: 【先秦】 文武道{顺天应人}微 周公王道{礼法}小、姜子牙{霸道}兵法}大 【春秋】 管子 老子、孔子、晏子、孙子、范蠡 【战国】 扁鹊 尹文、列子、庄子、田骈黄老、杨子 邓析、公孙龙子、惠子、 鬼谷子、张仪、苏秦、孙膑、庞涓 孟子、墨子、告子 {商鞅、申不害、慎子} 许行、 邹衍 荀子、韩非子、 吕不韦、 【汉】 司马迁、淮南子、董仲舒。

王充百家简介一、儒家: 孔子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作品:《论语》、《孟子》、《荀子》 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

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

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

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孟子的思想主要是“民贵君轻”,提倡统治者实行“仁政”,在对人性的论述上,他认为人性本善,提出“性善论 ”,与荀子的“性恶论”截然不同,荀子之所以提出人性本恶,也是战国时期社会矛盾更加尖锐的表现。

二、道家: 代表人物:老子、庄子、列子。

作品:《道德经》、《庄子》、《列子》 道家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

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

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

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

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三、墨家: 代表人物:墨子。

作品:《墨子》 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墨翟。

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

“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

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

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墨家有严密的组织,成员多来自社会下层,相传皆能赴火蹈刀,以自苦励志。

其徒属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领袖称“巨(钜)子”。

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

墨翟死后,分裂为三派。

至战国后期,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数学、光学、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

四、法家: 代表人物:韩非、李斯、商鞅。

作品:《韩非子》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

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

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

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及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

五、名家: 代表人物:邓析、惠施、公孙龙和桓团。

作品:《公孙龙子》 名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从事论辩名(名称、概念)实(事实、实在)为主要学术活动而被后人称为名家。

当时人则称为“辩者”、“察士”或“刑(形)名家”。

代表人物为惠施和公孙龙。

六、阴阳家: 代表人物:邹衍 阴阳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并用它解释社会人事而得名。

这一学派,当源于上古执掌天文历数的统治阶层,代表人物为战国时齐人邹衍。

阴阳学说认为阴阳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正反两种对立和转化的力量,可用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五行学说认为万物皆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原素组成,其间有相生和相胜(葜)两大定律,可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变化。

邹衍综合二者,根据五行相生相胜说,把五行的属性释为“五德”,创“五德终始说”,并以之作为历代王朝兴废的规律,为新兴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理论根据。

《汉书·艺文志》著录此派著作二十一种,已全部散佚。

成于战国后期的《礼记·月令》,有人说是阴阳家的作品。

《管子》中有些篇亦属阴阳家之作,《吕氏春秋·应同》、《淮南子·齐俗训》、《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保留一些阴阳家的材料。

七、纵横家:代表人物:苏秦、张仪。

创始人:鬼谷子。

主要言论传于《战国策》 纵横家是中国战国时以纵横捭阖之策游说诸侯,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

列为诸子百家之一。

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

战国时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连为横,苏秦力主燕、赵、韩、魏、齐、楚合纵以拒秦,张仪则力破合纵,连横六国分别事秦,纵横家由此得名。

他们的活动对于战国时政治、军事格局的变化有重要的影响。

《战国策》对其活动有大量记载。

据《汉书·艺文志》记载,纵横家曾有著作“十六家百七篇”。

八、杂家: 代表人物:吕不韦 杂家是战国末期的综合学派。

因“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汉书.艺文志》及颜师古注)而得名。

秦相吕不韦聚集门客编著的《吕氏春秋》,是一部典型的杂家著作九、农家: 农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

因注重农业生产而得名。

此派出自上古管理农业生产的官吏。

他们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应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孟子.滕文公上》记有许行其人,“为神农之言”,提出贤者应“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表现了农家的社会政治理想。

此派对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也注意记录和总结。

《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等篇,被认为是研究先秦农家的重要资料。

十、小说家: 小说家,先秦九流十家之一,乃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

《汉书·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

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

” 诸子百家简述诸子百家中,儒家创始人孔子因继承三代中原文化正统,在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

以致儒家学说不仅在诸子百家中地位显著,而且还成为传统文化的主流、核心内容,对中民民族精神形成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

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儒家学说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精华,也是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

它已渗透传统文化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之中,极大地影响着中国文化的每一个领域。

凡是从中国土壤里产生的学说思想、宗教派别,甚至是外来文化、外来宗教,都不能避免带上儒家文化的痕迹。

于今而言,犹不止此。

儒家思想亦对世界文化还产生了永久的影响(我们知道,日本和“四小龙”推崇儒学也是在它们已实现或者基本现代化后,为解决现代化所带来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问题而采取的补偏救弊措施。

所谓“东南亚文化圈”,基本上就是以儒学为主体的文化构成模式。

它有力地推动了东南亚的社会文明与进步。

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家伦理正在进入西方国家)。

关于对诸子百家的派别归类,司马谈列举了六家,“乃论六家之要指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

“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汉书·艺文志》中的刘歆《七略》的诸子略分为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

除去小说家不谈,所以称“九流十家”。

诸子所以说是政治学派的总称,是因为其各家的基本宗旨大都是为国君提供政治方略。

儒家主张以德化民;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法家主张信赏必罚;墨家主张兼爱尚同;名家主张去尊偃兵。

汉代以后,墨家和名家成为绝学,农家独立成一门技术性学科,阴阳家演化为神秘的方术。

因此对后来大一统王朝政治产生影响的只有儒、道、法。

诸子百家的许多思想给后代留下了深刻的启示。

如儒家的“仁政”、“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孟子的古代民主思想;道家的辩证法;墨家的科学思想;法家的唯物思想;兵家的军事思想等,在今天依然闪烁光芒。

便是那“诡辩”的名家,也开创了中国哲学史上的逻辑学领域。

我们可以、也应该鉴借儒家的刚健有为精神,来激励自己发愤图强;鉴借儒家的公忠为国精神,来培育自己的爱国情怀;鉴借儒家的“以义制利”精神,来启示自己正确对待物质利益,鉴借儒家的仁爱精神,来培育自己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操;鉴借儒家的气节观念,来培育自己的自尊、自强的独立人格;也鉴借墨家的“兼爱”、“尚贤”、“节用”;道家的“少私寡欲”、“道法自然”;法家的“废私立公”等等思想。

十一、兵家。

兵家重点在于指导战争,在不得不运用武力达到目的时,怎么样去使用武力。

创始人是孙武,兵家又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四类。

兵家主要代表人物,春秋末有孙武、司马穣苴;战国有孙膑、吴起、尉缭、魏无忌、白起等。

今存兵家著作有《黄帝阴符经》、《六韬》、《三略》、《孙子兵法》、《司马法》、《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等。

各家学说虽有异同,然其中包含丰富的朴素唯物论与辩证法因素。

兵家的实践活动与理论,影响当时及后世甚大,为我国古代宝贵的军事思想遗产。

【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

文帝召以为博士。

列举,著名古代法学家

中国:商鞅、韩非、李悝、张斐、杜预、长孙无忌、沈家本........罗马:盖尤斯、乌尔比安、帕比尼安、查士丁尼...........其他:荷兰的H.格劳秀斯、英国的T.霍布斯和J.洛克、法国的C.L.S.孟德斯鸠和 J.-J.卢梭、法国近代以来的法学家有居亚斯和朴蒂埃、马克思 、 恩格斯的法律思想,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德国近代以来的法学家有萨维尼、耶林、祁克、布劳汉、美国近代以来著名的法学家有霍姆斯、卡多佐、庞德.............

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作文800字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德相比,法律更客观,范围较并且以手段发挥作用。

当维护社会秩道德力量不够的时候,需要用法律手段解决。

在公共生活中,法律具有指引作用,强制作用,预测作用和评价作用。

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这样社会才能更稳定,经济才能更好更快地发展。

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

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

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

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

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

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

可是大家知道吗

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

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

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

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

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

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

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

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

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

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

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

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

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

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

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制伴我行 桃城区邓庄中学 靳 勇 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走来,我们的法制进程。

你束起凌乱的长发,披上遮体裘衣;结绳以记事,刻骨以铭文,铸鼎而铭记。

终有那世袭替代禅让,高低贵贱始有分别,赢得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赞誉。

然“对‘太阳’之咒骂,对酒池肉林的痛恨,烽火戏诸侯的儿戏中”,国之厦为之倾斜。

“窃钩者盗,窃国者诸侯”各地诸侯历新法强国力,秦盛商鞅裂,吴兴李悝亡。

“劳力者食人,劳心者食于人”。

始皇立而一统天下,君主制立于中国。

“焚书籍,坑儒生”,一统钱币经济兴,一统文字文化盛,皇权集于一身,开始了文明古国千年封建之旅,终难脱人治大于法治的绳缚。

江山代改,人才辈出。

在重兵压城城欲摧之时,南唐后主不思励精图治,变法兴国,以跪拜佛堂而抵兵戎,以吟诗作画而自醉,一江春水不敌兵,终败送大好河山。

宋太祖赢得大宋一统,但沉疴难除,旧疾不去,法之立服务于高主,黎民广大难逃重压。

君主悟而臣子励,王安石受命危难,为振兴国力,欲破而后立,不惜以身战旧法。

张居正“一条鞭法”为黎庶,为百姓,众说纷纭。

精美设想,英雄无数,只能改经济不能改政治,政体不变,经济之变革如昙花一现,香存而花败。

法制之改革不动根本,难植新芽。

在盲目与固执中,枪炮声响彻耳畔,强盗闯进家园,掠走珍宝,窃贼分割了土地,痛苦的呻吟中,雄师觉醒。

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旧统治者利益,法治便又为人治。

“百日维新”成了“戊戌变法”的代名词。

民国初立,国权归于民,但 为了新法之立,孙逸仙出生入死,出广州,战军阀,以血肉之躯抵旧思潮的炮火,民国终于站立。

“民族,民权,民生”,孙先生为立新法除旧制,鞠躬尽瘁,死而不已,随着先生的故去,新法也被“蒋氏”政权遗弃,民不聊生,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

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

春雷阵震,雄师跃起,伟大民族屹立东方,毛主席振臂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

当人大代表步入会堂,当新宪法诞生,我们泪飞流而心欢喜,不再沉迷,不再壅塞,民权合乎民意,欣欣向荣,春芽萌发,法治社会逐步建立。

事事终须磨砺,芬芳出自严寒。

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压抑,从高官到小民无不被黑云笼罩,你——法的进程几乎停滞。

伟大的中国人民终究挑开乌云见月明,人心思进出新生。

邓小平书记领导下,十一界三中全会出台利国、利民新法律,家家欢呼,人人雀跃。

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

江书记“三个代表”壮心志,新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胡锦涛书记带领我们开创未来新世纪。

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欢喜。

看蓝天下,从小儿垂髫到耄耋白发,《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

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中国的法制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制社会人心所向。

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制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法治伴我成长 征文 2000字、

j最佳答案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走来,我们的法制进程。

你束起凌乱的长发,披上遮体裘衣;结绳以记事,刻骨以铭文,铸鼎而铭记。

终有那世袭替代禅让,高低贵贱始有分别,赢得泱泱大国“礼仪之邦”的赞誉。

然“对‘太阳’之咒骂,对酒池肉林的痛恨,烽火戏诸侯的儿戏中”,国之厦为之倾斜。

“窃钩者盗,窃国者诸侯”各地诸侯历新法强国力,秦盛商鞅裂,吴兴李悝亡。

“劳力者食人,劳心者食于人”。

始皇立而一统天下,君主制立于中国。

“焚书籍,坑儒生”,一统钱币经济兴,一统文字文化盛,皇权集于一身,开始了文明古国千年封建之旅,终难脱人治大于法治的绳缚。

江山代改,人才辈出。

在重兵压城城欲摧之时,南唐后主不思励精图治,变法兴国,以跪拜佛堂而抵兵戎,以吟诗作画而自醉,一江春水不敌兵,终败送大好河山。

宋太祖赢得大宋一统,但沉疴难除,旧疾不去,法之立服务于高主,黎民广大难逃重压。

君主悟而臣子励,王安石受命危难,为振兴国力,欲破而后立,不惜以身战旧法。

张居正“一条鞭法”为黎庶,为百姓,众说纷纭。

精美设想,英雄无数,只能改经济不能改政治,政体不变,经济之变革如昙花一现,香存而花败。

法制之改革不动根本,难植新芽。

在盲目与固执中,枪炮声响彻耳畔,强盗闯进家园,掠走珍宝,窃贼分割了土地,痛苦的呻吟中,雄师觉醒。

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旧统治者利益,法治便又为人治。

“百日维新”成了“戊戌变法”的代名词。

民国初立,国权归于民,但 为了新法之立,孙逸仙出生入死,出广州,战军阀,以血肉之躯抵旧思潮的炮火,民国终于站立。

“民族,民权,民生”,孙先生为立新法除旧制,鞠躬尽瘁,死而不已,随着先生的故去,新法也被“蒋氏”政权遗弃,民不聊生,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

黑夜终会逝去,曙光定会来临。

春雷阵震,雄师跃起,伟大民族屹立东方,毛主席振臂高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法制步入正轨。

当人大代表步入会堂,当新宪法诞生,我们泪飞流而心欢喜,不再沉迷,不再壅塞,民权合乎民意,欣欣向荣,春芽萌发,法治社会逐步建立。

事事终须磨砺,芬芳出自严寒。

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压抑,从高官到小民无不被黑云笼罩,你——法的进程几乎停滞。

伟大的中国人民终究挑开乌云见月明,人心思进出新生。

邓小平书记领导下,十一界三中全会出台利国、利民新法律,家家欢呼,人人雀跃。

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

江书记“三个代表”壮心志,新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胡锦涛书记带领我们开创未来新世纪。

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欢喜。

看蓝天下,从小儿垂髫到耄耋白发,《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儿童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系统让老人安心安逸;《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让你行使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为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放心去消费生活。

走在街头,游于园中,无时无刻我们不被法律呵护。

中国的法制历程,历尽千载风尘,吐故纳新绵延不绝,法制社会人心所向。

我深爱的祖国,你的春天鲜花烂漫;法制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法律伴我成长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

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从小学四年级开始,我就开始关注法律,那时的我还是一个幼稚而天真的小孩。

可是不知怎么,看到里面的法制故事,我就情不自禁关注起了这个那时令我似懂非懂的名词―“法律”。

那时我们小孩子最喜欢的是少儿频道的动画片,而我是个例外,偏偏喜欢中央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

我几乎每天都会收看这个节目,近乎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中午,节目一开始,我便一手捧着饭碗,一边目不转睛的盯者屏幕,生怕会错过每一个镜头。

就这样,时光飞逝,转眼间法律已经陪伴我度过了四个春夏秋冬,这时的我已经是一个中学生了,但是收看《今日说法》依旧是我每天的家常便饭,是我每天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近几年的法律事故频频出现,老师对我们的法律教育渐渐增多,中学生们不得不对法律重视和关注起来。

观看《今日说法》,不但可以了解这十年来祖国法制社会的变迁,而且可以增加许多法律知识。

看了这么多年的《今日说法》,我也应该是它的忠实观众了吧,有许多法制故事令我记忆犹新,其中两个我记忆深刻: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胳膊打残了,继母因此而被判刑。

这个法律事件引起我们的深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就因为继母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违法的行为,才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这件事启示我们: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

我曾经在《今日说法》看到过这样悲惨的一幕:广西田东县一位司机驾驶大货车行至国道323线,将横穿马路的一名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仅6岁的儿童就这样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这起交通事故只因男童违反交通规则,横穿马路。

“不可翻跃防护设施”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的,可是,人们总是这样想:没事我心里有谱,绝对不会发生事故,再说了,这样不就可以少走几步路了么。

他们就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而送了性命,几步路难道还不如人生最宝贵的东西―生命么

这种走捷径丢性命的事故数不胜数。

这难道还唤不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的心吗

随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中国成了一个法治社会,所谓依法治国,各种宪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

相继出台,现在我们老百姓更应该知法懂法。

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

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

我说:不

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

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

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要有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随着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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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律是如何惩罚盗贼的

盗贼这个角色在我们生活中耳熟能详,在冯小刚的电影《天下无贼》里,黎叔说他最看不起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为何

因为黎叔是“偷儿”,而“偷”里面可是大有文章的。

不管是打劫的,还是“偷儿”,在古代,有一个词概括的好,叫“盗贼”盗本是“贼”,贼本是“盗”我们经常说“偷盗”,可见在现代汉语词义中,“盗”这种行为通俗的讲,就是小偷,可是在古代却完全不同。

严格而言,“盗”和“贼”是指两种不同的行为,古之“盗”多为窃盗之人;古之“贼”,皆谓强盗。

中国古代,经常地用“贼”来称呼强盗;“盗”则不同,虽然有时它能够同时指称小偷与强盗两种人,但主要是指后者。

古之“盗贼”只是偶尔才会指称盗与贼两种人;今之盗贼则往往既指称小偷,也指称盗贼。

古今“盗贼”区别如此之大,词义正好相反,真可谓盗本是“贼”,贼本是“盗”。

像“盗贼”这样一个人人喊打的角色,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却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只看人类法律的发展史这一方面,“盗贼”在法律中的地位,就可以构成一部“法律发达史”。

过街的盗贼,人人喊打人类的世界自从脱离了原始社会,就有了私有财产的概念,于是不少人急功近利,想“不劳”而获,于是盗贼这个“光荣”的职业就此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盗贼的出现,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别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所得,被盗贼或“妙手空空”、或明火执仗的一阵功夫就拿走了,这事情搁谁身上能受得了啊

谁都想偷懒,你能偷我就不能偷

这下社会的统治者着急了,如果人人都干盗贼去了,整个国家的人吃什么喝什么啊

于是,盗贼这个行当早就上了黑名单,法家的创始人李悝在制定中国第一部法典的时候就明确提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盗贼很不幸地被列入了“盗贼”的行列,成为国家重点的打击对象。

盗贼之流还算“人”吗

其实,深受盗贼荼毒的,是广大的劳动者,他们对盗贼可是“爱得深沉”。

作为公认的代表平民思想的学术流派——墨家,它所提出的法律思想比法家、儒家等惩戒盗贼的学说更进一步,这种思想归结起来就六个字——“杀盗人,非杀人”。

什么叫“杀盗人,非杀人”,顾名思义,学术一点就是杀了盗贼,不同于杀一般无罪的人,不以杀人罪论处。

通俗地说,就是盗贼不是人,正当防卫杀死盗贼不受什么处罚。

这个理论是怎么来的呢

墨家学者运用类比的方法进行了逻辑推理:车是木头做的;乘车却不是乘木。

盗贼是人;盗贼多并不是人多;没有盗贼,并不是没有人。

厌恶盗贼多,并不是厌恶人多;希望没有盗贼,不是希望没有人。

这是世人都认为正确的,那么虽然盗贼是人,但爱盗贼却不是爱人;不爱盗贼,不意味着不爱人;杀盗贼,也不是杀人。

看似没有相关的政治、法律理论做支撑,得出了这样一个法律格言。

收拾盗贼那是应该的连主张“慎刑”的老好人墨子,对于盗贼却毫不手软,声称要“杀之无罪

”墨家本身的许多成员都是社会低层的普通大众,对侵犯财产权的行为自然有一种特别的愤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视劳动的国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理念已经深入我们每一个人的骨髓。

根据这种理念,“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也是自然而然地事情。

像盗贼这样的“不赖其力者”,自然无人可怜,在他们遭受国家打击的时候,只会人人叫好,谁会去主张他们的人身权利

这种思想发展到极致,就剥夺了盗贼在法律上的人格权,杀了盗贼,不按杀一般无罪的人论处。

法律上的如此规定,使社会上对盗贼的否定性评价就更为不堪了,甚至没有了完整的人格权,可是说是“里外不是人”了。

盗贼也有个三六九等社会主流思想的基准如此,纵观古今,盗贼们可谓没有过上一天的“好日子”。

《尚书》中记载了严重的惩罚,警告军队不能偷窃百姓财物,说明西周时法律已经有明确的严惩盗贼行为的规定。

后来,战国时期的李悝制定《法经》,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行于盗贼”。

也就是说,在传统的政治智慧中,治理国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打击“盗贼”。

秦汉两朝沿袭了这一思想,并有所发展,后来的历朝历代大多传承了汉朝的法律,对于盗窃,都加以重罚。

后来随着法律的进一步发展,对盗贼行为的认定进一步细化。

首先,把“盗”分为“强盗”与“窃盗”两种。

凡以威力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谓“强盗”;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谓“窃盗”。

然后把“贼”也分出了“杀人不忌”及“逆乱者”两种。

可见古代的“贼”罪也分为一般杀人贼和“逆乱”贼两类。

所谓的“逆乱”贼,主要指以武装形式进行反抗斗争的人民群众及统治阶级内部叛逆行为。

那时候的人们已经把“盗”与“贼”看作是一种渐进的关系,经济反抗往往会转化为政治斗争,在“盗”与“贼”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如果说“盗”罪是“贼”罪的最初形态,“贼”罪则是“盗”罪的发展结果。

重上加重的严酷刑罚因此自北齐之后,历代统治者都把“盗”与“贼”视为一体,在立法中合为一篇,并且从刑罚的角度来看,对“盗贼”的惩罚也越来越重。

北宋初,宋太祖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定政权,标榜“仁政”,曾多次更定“窃盗律”和“强盗法”,以减轻“盗罪”的处罚。

又定“折杖法”,以杖作为流、徒、杖、笞的代用刑。

并立“刺配法”,以贷杂犯死罪。

此举皆有轻刑之意。

但是强劫贼罪,特别是谋反、谋叛、谋大逆等直接威胁、损害皇权和国家根本利益的重大犯罪的处罚,则通过《宋刑统》中的附令敕进一步加重了,这也是对“盗”与“贼”两种不同性质行为的区别惩罚。

但随着盗贼的增多,宋太宗在调兵遣将进行军事镇压的诏书中说:“其贼党等,或敢恣凶顽,或辄行抗拒,即尽加杀戮,不得存留。

”开始举起屠刀。

于是,宋仁宗首创“窝藏重法”;宋英宗别立“盗贼”重法:宋神宗颁发《盗贼重法》,到了宋哲宗时“重法”更加严酷,但效果十分之差。

由此,到了宋徽宗时期,开始征剿并用,矛盾才稍有扭转。

不过,平心而论,宋朝打击的对象主要还是劫掠,而非窃盗。

而且,还曾经减轻饥民盗窃之罪,“故饥民可悯而不可疾,可济而不可杀”。

到了元朝,许多原始社会保留下来的野蛮刑罚自然不需多提,简直骇人听闻。

而以“重罚”而闻名于史的明太祖朱元璋更是“磨刀霍霍”,盗贼们行动起来更得夹着尾巴了。

历史的进步,法律的革新不只是在中国的古代法律,古巴比伦法、古代希伯莱法、古罗马法中都有着类似的规定,在不同形态的社会中,在对待盗贼这件事情上,难得达成共识。

“杀死夜间盗贼”成了一种正当行为,面对百姓们手持的屠刀,盗贼们只能呜呼哀哉了。

这一情况直到近代以来才有所转变。

随着人权运动的兴起,法律对盗贼的人身权利也有所保护。

中国在1957年法律改革后,盗贼的生命健康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不过,法律的保护程度较低。

到1984年,盗贼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提升,在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告对盗贼的生命安全承担“人道的责任,也就是一种公平的责任。

盗贼法律地位的提升被认为是一种法律的进步,体现了法律对人身权的重视与保护。

古代没有原则的杀死正在行窃的盗贼是不为罪的,而现在法律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只有当盗贼的行为直接威胁被告生命的情况下,被告才可以使用致命的武器对付盗贼,否则,被告要对盗贼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这不只是法律理念的革新,同时也是社会走向文明的一个标志。

(文/刘典) ?

《论语》中的子夏是谁

是孔子的学生,子夏是卜商的字。

少孔子四十四岁。

(《史记·卷六十七 仲尼弟子列传第七》)1.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论语·学而第一》2.子夏问孝。

子曰:“色难。

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论语·为政第二》3.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

”子曰:“绘事后素。

”曰:“礼后乎

”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论语·八佾第三》4.子谓子夏曰:“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论语·雍也第六》5.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

言语:宰我、子贡。

政事:冉有、季路。

文学:子游、子夏。

《论语·先进第十一》6.司马牛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

”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

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

”《论语·颜渊第十二》7.樊迟问仁。

子曰:“爱人。

”问知。

子曰:“知人。

”樊迟未达。

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

”樊迟退,见子夏曰:“乡也吾见于夫子而问知,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

何谓也

”子夏曰:“富哉,言乎

舜有天下,选于众,举皋陶,不仁者远矣。

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论语·颜渊第十二》8.子夏为莒父宰,问政。

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

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论语·子路第十三》9.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

”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

”曰:“然则师愈与

”子曰:“过犹不及。

”《论语·先进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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