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名人名言有那些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关于法律的名人名言有哪些
1、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
——爱·科克2、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
——塞·约翰逊3、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
——威·索林4、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
——爱·科克5、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6、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7、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奥维德8、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马·格林9、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爱献生10、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
——弗洛里奥11、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
——伯克
关于法律的名人名言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在一个国家中, 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法治的名人名言
1、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孟子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孟子3、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子5、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
——沈家本
法治的名人名言
1、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孟子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孟子3、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子5、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
——沈家本
中国古代法制名人名言
中国古代法制名人名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子《管子禁藏》●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管子《管子七臣七主》●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管子《管子任法》●立法而行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
——邓析《邓析子转辟》●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慎到《慎子佚文》●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慎到《慎子君臣》1、“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子·明法解》)释义:法是治国的标尺,是社会的客观准则,如果没有法,国家就将混乱不堪,人们的行为将没有规矩约束,法之所以这么重要其根据在于法本身是公平正义的。
2、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任法》释义:这是对周朝“刑不上大夫”、“刑有等级”制度的巨大挑战,他要求君主和官吏在适用法律上要“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
”因为法律是公平的,法在根本意义是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的,是统一天下的最高标准。
管仲将法律称为“公法”,认为法具有最高权威,具有普遍适用的价值功能,任何社会成员都不能置于法外,凌驾于法律之上。
即使法自君出,但是法律高于意欲,君主也应带头遵守法律,君主不得随意更改法律,也应有悟守法律的义务,并要求官吏和百姓同样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