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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中的优美句子

《城南旧事》里的有哪些好句

要50个短句。

摘1: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的样子:那样丑的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

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赏析:这一小段话把骆驼咀嚼草料的神情与动作描写得非常具体、细致。

我好像真的看到了一只骆驼弓着身子,吃着草,牙齿磨来磨去,发出“嗞嗞”的声音。

磨着磨着,一些白泡泡就出来了,挂在骆驼的嘴上,别有一番乐趣。

我从“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体会到,林海音对骆驼十分感兴趣,并且非常之喜爱,深深地被骆驼吸引住了;也让我看到了梳着两个麻花辫的小林海音看着骆驼,眼睛直直的,牙齿有节奏地磨着。

再来看看“大鼻孔里冒着热气”这半句,也充分说明了作者对骆驼的喜爱,如果她不喜欢骆驼,她会观察那么仔细吗

这就是林海音高明之处——一整段没用一个“爱”,却通过自己的动作和骆驼的动作表现出自己的喜爱之情。

——2008.10.12.摘抄2: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过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

”我们就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回头再张望一下,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膊制止我。

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

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赏析:这一段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的善良。

她的母亲和老保姆宋妈非常害怕、厌恶那个惠安馆的疯子,有点瞧不起疯子的意味。

而作者呢

从“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这一小句,我读出了作者并非把她当疯子看,就觉得疯子是个梳着大辫子的大姐姐,思想非常之纯真。

又从后半句“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品出了作者童年的思想之美好,她不是对疯子可怜,而是就把疯子当正常人……不知作者现在还有没有这样的赤子之心呢

——2008.10.15.摘抄3:于是我唱了五年的骊歌,现在轮到同学们唱给我们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我哭了,我们毕业生都哭了。

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

当我们回到小学来的时候,无论长得多高,多么大,老师

你们要永远拿我们当个孩子呀

赏析:这一段描写到了林海音对老师的师生情,又写了作者对未来既憧憬又害怕的矛盾心理。

从“我哭了,我们毕业生都哭了”这里,感受到了作者和同学们对学校的留恋和对老师的牵挂。

又从“你们要永远拿我们当个孩子呀”这句话,体会出了作者内心对老师的太多的爱意和太多的感激,希望老师一直教育她,更希望自己永远是老师的学生。

这段话没有华丽的词语和长篇大论,却让我们感受到了朴素的语言描写出的最深情的、最感人的告别。

——2008.10.31.摘抄4:爸和妈正在院子里,妈妈抱着小妹妹,爸爸在剪花草,他说夹竹桃叶子太多了,花就开得少,该去掉一些叶子。

他又用细绳儿把枝子捆扎一下,那几棵夹竹桃,就不那么散散落落的了。

他又给墙边的喇叭花牵上一条条的细绳子,钉在围墙高处,早晨的太阳照在这堵墙上,喇叭花红紫黄蓝的全开开了,但现在不是早晨,几朵喇叭花已经萎了。

赏析:从这段话我体会出了“爸爸”的“爱花之心”,对花爱护得这么好,对园艺也懂这么多。

而且,“爸爸”这么爱花,脾气应该非常好,也非常有气质。

于是,一幅夕阳西下图展开了:“妈妈”抱着“妹妹”,注视着花朵,“爸爸”呢

他拿着剪刀、小绳和钉子在院里修花。

时不时地传来“爸爸”修花时发出的“嚓嚓”的声音。

真是像一幅以生活为纸、情趣为笔所绘的家庭画。

同时,这也是一个过渡段,段的末尾写“喇叭花已经萎了”,我们读出了一种悲悲切切、凄凄凉凉,才引出了下面的文章……

《城南旧事》好句赏析

1,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童年啊

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赏析:表明了英子的童年是那样的真实、纯朴,那样得纯净淡泊,弥旧温馨。

2,窗外很明亮,干秃的树枝上落着几只不怕冷的小鸟,我在想,什么时候那树上才能长满叶子呢

这是我们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

赏析: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3,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赏析:道尽了小孩子间纯真的友谊,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穷苦,没钱的无奈,人与人之间各种离奇的琐事,还有封建制度的黑暗。

4,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

当我们回到小学来的时候,无论长得多高,多么大,老师

你们要永远拿我们当个孩子呀

赏析:描写到了林海音对老师的师生情,又写了作者对未来既憧憬又害怕的心理。

从“我哭了,我们毕业生都哭了”这里,感受到了作者和同学们对学校和老师的留恋。

又从“你们要永远拿我们当个孩子呀

骊歌《城南旧事》里的歌词

李叔同《送别》版本考《送别》这首歌流传百年而不衰,固然因为J.P.奥德韦的乐曲优美,但李叔同的歌词动人则更为关键。

中国近代学堂乐歌先驱沈心工(1870~1947)也曾根据J.P.奥德韦的Dreaming of Home and Mother作词一首《昨夜梦》,但没有流传开来。

J.P.奥德韦的Dreaming of Home and Mother本身和犬童球溪的《旅愁》本身也并没有在中国流传。

但是,令人匪夷所思,李叔同的《送别》歌词竟也不是一个一清二楚的问题。

我在搜集《送别》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它的主要版本有四五种。

如果以个别字词的差异为根据,那版本就更多了。

这使我产生对李叔同《送别》的版本做一个“考证”的想法。

但当我坐下来面对这许多版本,又犯难了,可供我印证的资料实在是太少,我难以真正说清每个版本的来历。

因此,我的“考证”在引用相关证据的同时,不得不加入我的主观分析和判断。

我的一些结论我也以为没有十足的把握。

一、丰子恺版李叔同《送别》手迹似未留存。

《送别》最初发表版本见于裘梦痕、丰子恺合编的《中文名歌五十曲》。

此书收入李叔同作词作曲或者填词的歌曲作品十三首。

1927年8月由开明书店出版。

有人说此书在1921 年出版,是错误的。

此书的歌词字体不是标准印刷体,而是手写体。

书写之人可能是编者。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觚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丰子恺(1898~1975)是李叔同的高足,与李叔同关系深厚。

在1918年李叔同出家后,二人来往也十分密切。

根据丰子恺年谱,1927年秋李叔同还曾在丰子恺家中小住。

丰子恺曾向人推荐,李叔同的“作曲和作歌,读者可在开明书店出版的《中文名歌五十曲》中窥见”。

因此,这个版本的可靠性无可怀疑,应视为正宗原版。

丰子恺版在传播过程中,曾发生个别错讹。

“一觚浊酒”之“觚”,有“瓢”、“壶”、“杯”、“樽”等几种误植。

“觚”与“瓢”字形相近,可能在传抄过程中被错认。

但“觚”为古人盛酒的器具,“瓢”为农人从水缸舀水或者从面缸取面的器具,岂能混淆和替代。

“壶”与“觚”(音孤)音接近,“觚”变为“壶”,当是传唱过程中听差所致。

而“杯”、“樽”之讹传,传唱者记忆错误的可能性比较大。

二、林海音版台湾女作家在其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中两次提到《送别》这首歌。

她记录的《送别》歌词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林海音版和丰子恺版差别较大。

有人认为这是林海音记忆错误或者对原词记忆不全,以杜撰填充。

对此说法我不以为然。

以林海音对童年往事的记忆能力,她断不会忘记她一生都非常喜爱的《送别》这首歌的歌词。

我以为,林海音版的《送别》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

它曾经作为林海音在北京读书的那所小学在毕业典礼唱的仪式歌曲。

林海音在《城南旧事》中把它称为“欢送毕业同学离别歌”。

我想是这样的,那所小学采用《送别》作为“欢送毕业同学离别歌”,但鉴于李叔同原词中“一觚浊酒尽余欢”等句不适合儿童唱,就加以修改了。

我只对“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中的“来”字有所怀疑,从意思上说此处用“还”似更为贴切,也避免和后面的“来”重复。

而网上传抄本,也确有将“问君此去几时来”写为“问君此去几时还”的。

三、电影《城南旧事》版电影《城南旧事》对《送别》的使用,并没有被林海音版所限。

它实际是把丰子恺版和林海音版合二为一,但又有个别差异。

影片在出现《送别》一歌时,没有字幕,我记录的两段歌词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这个版本,文字上的最大特点是把丰子恺版和林海音版中的“地之角”变为“海之角”,不知是否有所依据。

另外,“尽余欢”一句,我反复听,确定唱的是“瓢”。

由于电影具有特别的传播力,特别是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这个版本的《送别》传播最广。

但不能不说,这个版本并不好。

三、陈哲甫增续版可能是因为《送别》比较短小,所以在其流行后有人续填歌词。

而有的续词随原词一起传播,时间一长,被人误当作李叔同《送别》的第二段。

最著名者当属陈哲甫续词。

陈哲甫(1867~1948),天津人。

1903年留学日本。

回国后历任北京高等师范(北师大前身)教授、燕京大学国文系主任兼教授、北京贫儿院院长等职。

1928年后居天津。

陈哲甫与李叔同相识,并可能和李叔同有亲戚关系。

他写的《送别》续词收入杜庭修所编《仁声歌集》中。

该歌集1932年12月由仁声印书局出版。

《仁声歌集》将陈哲甫的续词和李叔同的原词同刊在《送别》歌中,形成《送别》的演绎版。

全词为: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晓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觚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晓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孤云一片雁声酸,日暮塞烟寒。

伯劳东,飞燕西,与君长别离。

把袂牵衣泪如雨,此情谁与语。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续词中“此情谁与语”,也有写为“此情与谁语”的。

两者都通,但孰是孰非,有待见过《仁声歌集》原书者指正。

还有人误以为是“此情谁与予”。

另外,有些文章将“把袂牵衣”写为“把裤牵衣”、“把袖牵衣”,显然不对。

陈哲甫的续词也不坏,但似乎写的是男女分别、儿女情肠,不如李叔同原词意义宽广。

四、佚名续增版《送别》还有这样一个版本: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觚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韶光逝,留无计,今日却分袂。

骊歌一曲送别离,相顾却依依。

聚虽好,别离悲,世事堪玩味。

来日后会相予期,去去莫迟疑。

有不少人说第二段也是李叔同所作,但没有人提供原始证据。

我分析,这也是一个续作。

这段词突改第一段词意象联想、情景结合的风格,对光阴易逝、悲欢离合发表议论,味同嚼蜡,所作议论实际上是对第一段意思的重复,没有新意。

作为歌词,它也不上口,几乎无法歌唱。

因而我判断它不是李叔同手笔。

从根本上说,《送别》原词内容完整,有始有终,根本就不需要第二段歌词。

即使李叔同真的写了第二段歌词,那也是续貂之为。

这个版本的《送别》似乎是从港台传来。

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份“台中市立国中八十九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二次成绩考查一年级国文科”试卷,将它作为阅读测验题。

香港也有文章认为它是李叔同《送别》全词。

五、丰子恺家庭版有人回忆,丰子恺晚年见后辈学唱《送别》,觉得新时代的儿童应当唱朝气蓬勃的歌曲,于是重填了《送别》歌词,并改题为《游春》:星期天,天气晴,大家去游春。

过了一村又一村,到处好风景。

桃花红,杨柳青,菜花似黄金。

唱歌声里拍手声,一阵又一阵。

这个歌词只是在形式上与《送别》相仿,构不成《送别》的演绎版本。

这里仅仅将其作为《送别》传播史上的一个花絮加以介绍。

最后说歌名的问题。

《送别》还有一个别名,《骊歌》。

根据裘梦痕、丰子恺合编的《中文名歌五十曲》,《送别》就是《送别》,没有别的名字。

我没有找到其他权威性资料,可以说明李叔同还为此歌起过《骊歌》的名字。

我认为,《骊歌》应当都是后人起的,是误会所致。

“骊歌”就是别离之歌。

《送别》属于骊歌。

但这不能说明《送别》原来就叫《骊歌》。

林海音在《城南旧事》中两次提到“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首歌,都没有提到歌名。

在第二次提到它时,林海音写道:“我唱了五年的骊歌,现在轮到同学们唱给我们送别。

”有的读者可能把这句话中的“骊歌”当成歌名了,其实林海音这里只是说那首歌是一首离别之歌。

佚名续增版《送别》中有一句“骊歌一曲送别离”,这也可能是别名《骊歌》的一个出处。

另外,美国夏威夷有首民歌叫《骊歌》,可能有人以为李叔同的《送别》与它有什么关系。

我的三篇“考证”终于写完。

写此文是出于偶然的原因。

但一个“偶然”竟让我用去许多笔墨,总共有一万五千多字,这是我事先没有想到的。

也许是我太罗嗦了。

《城南旧事》100句句子,越短越好,少一句都不行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

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

冬天快过完了,春天就要来了,太阳特别的暖和,暖得让人想把棉袄脱下来。

可不是吗

骆驼也脱掉它的旧驼绒袍子啦!它的毛皮一大块一大块地从身上掉下来,垂在肚皮底下。

我真想拿把剪刀替它们剪一剪,因为太不整齐了。

拉骆驼的人也一样,他们身上那件反穿大羊皮,也都脱下来了,搭在骆驼背的峰上。

麻袋空了,“乌金墨玉”都卖了,铃铛在轻松的步伐里响得更清脆。

我默默地想,慢慢地写。

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老师教给我,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

看它从不着急,慢慢地走,慢慢地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

也许它天生是该慢慢的,偶然躲避车子跑两步,姿势很难看。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

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

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黑绒的毛窝,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辫子上扎的是大红绒绳,她正把大辫子甩到前面来,两手玩弄着辫梢,愣愣地看着对面人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

干树枝子上有几只乌鸦,胡同里没什么人。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晨曦初照,而山像含羞的少女,若隐若现,日落西山,余光横照。

好段站在这里一看,真怪,山简直变了样,它们的形状与在平原或半山望上来大不相同,它们变得十分层叠、杂乱,雄伟而奇特。

往上仰望,山就是天,天也是山,前后左右尽是山,好像你的鼻子都可随时触到山。

只见远处有一座迷蒙的巨峰突起,周围还有几十座小石峰。

仔细一看,那巨峰像手握金箍棒的,那些小峰就像抓耳腮的。

瞧瞧,正领着它的孩子们向南天门杀去呢。

微白的天空下,群山苍黑似铁,庄严、肃穆。

红日初升,一座座山峰呈墨蓝色。

紧接着,雾霭泛起,乳白的纱把重山间隔起来,只剩下青色的峰尖,真像一幅笔墨清爽、疏密有致的山水画。

过了一阵儿,雾又散了,那裸露的岩壁,峭石,被霞光染得赤红,渐渐地又变成古铜色,与绿的树、绿的田互为映衬,显得分外壮美。

重重叠叠的高山,看不见一个村庄,看不见一块稻田,这些山就像一些喝醉了酒的老翁,一个靠着一个,沉睡着不知几千万年了,从来有惊醒它们的梦,从来没有人敢深入它们的心脏,就是那最爱冒险的猎人,也只到它们的脚下,追逐那些从山上跑下来的山羊、野猪和飞鸟,从不攀登它的峰顶。

再没有比春雨洗浴后的青山更迷人了,整个山坡,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没来得散尽的雾气像淡雅丝绸,一缕缕地缠在它的腰间,阳光把每片叶子上的雨滴,都变成了五彩的珍珠。

尖刀似的小山,挑着几缕乳白色的雾,雾霭里,隐约可见一根细长的线。

这堵石壁似摩天大厦仰面压来,高得像就要坍塌下来咄咄逼人。

山巅上,密匝匝的树林好像扣在绝壁上的一顶巨大的黑毯帽,黑绿从中,岩壁里蹦蹿出一簇簇不知名的野花。

雨改变了公园的情调,西北方向的云雾之中,是水墨画似的远山,这在园林建筑中颇被称道的“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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