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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昂皮肤悍不畏死台词

手机版三国杀曹昂哪个皮肤好看,用哪个好

朋友,这要看你个人喜好啦,每个人的审美是有差异的。

上面几位朋友喜欢悍不畏死,我倒比较喜欢取义成仁,比较精神一点。

你看呢

曹昂是怎么死的

为什么他的死会引起曹操的妾与曹操反目

一、先说结论,曹昂不死,以魏武帝的英明神武然继承人会是曹昂。

分析原因:二、这个问题牵扯到中国古代选拔继承人的原则,分别是立嫡、立长、立贤、立爱。

1.立嫡:中国古代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正房妻子生出的男孩称之为嫡子,那如果正房生的男孩,又是所有儿子的第一个,就称之为嫡长子。

2.立长:所有儿子里第一个出生的被称为长子。

即使庶妻所出,第一个男孩也是长子。

3.立贤:所有儿子里最有才能和德行的,这点在清朝立储时尤为明显。

4.立爱:立自己最宠爱的儿子,这点在三国时期的刘表、袁绍选拔接班人时最为明显。

三、再回到曹昂和曹丕的位置之争。

因为我国古代时一夫一妻多妾制,所以曹昂的母亲刘夫人是庶妻,也就是小老婆,因此曹昂本是庶长子。

但曹昂生母早逝,由曹操正妻丁夫人抚养,这样就可以算作是嫡长子,而同一时期,曹丕的母亲卞夫人还只是庶妻,因此以曹丕庶子的地位对比曹昂嫡长子的地位,曹昂的继承权是无与伦比的,除非曹昂出现特别有失德行的过失。

但以曹昂在宛城之战中的忠勇表现,有失德行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的可能性并不高。

三国杀sp武将序数13以后的武将台词

典韦死于胡之手。

《三国演义》记载,曹操偷了张绣的婶子邹惹怒了张绣,张绣用了贾诩的计策,先让典韦灌醉,再命偏将胡车儿偷了典韦的短戟,然后一拥而上杀死了典韦,则乘乱逃走。

实际的情况和《三国演义》的记载有所不同。

其实,那天胡车儿得到的命令是要杀死典韦,因为典韦已经喝醉了,如果真的像《三国演义》中记载的那样,张绣命令胡车儿去偷短戟,就不符合逻辑了。

能够摸到营帐里偷戟,还不如直接顺手杀人。

《三国演义》只是小说,不可能完全记载历史的真相。

尽信书不如无书,所以,胡车儿去偷袭典韦时,一定是发生了其他的事。

众所周知,胡车儿的体重外形甚至灵活程度都和典韦相近,现在世界上我们能够想得起来的人大概只有NBA里的奥尼尔和他们能够相比。

所以当胡车儿悄悄走进典韦的营帐看到典韦时,不禁吃了一惊,他似乎像是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

难道真的要杀死这样一个人吗

胡车儿问自己,他犹豫了,他陷入到一种两难境地,一、杀死典韦。

他实在不忍心,很少有人愿意动手杀死一个和自己长得如同双胞胎兄弟的人;二、放过典韦。

这不可能,放过典韦等于同时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张绣军令如山,从来不宽恕完不成命令的人。

但更重要的是,自己是一个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胡车儿举起了刀……简明历史传记典韦,陈留己吾人。

三国时曹魏猛将。

擅使大双戟,为人壮猛任侠,曾为乡人刘氏报雠,杀人出市,人莫敢近。

军中的牙门旗既长且大,人们都不能把它举起,而典韦竟以一手便将其执而竖起,人们都以他的奇力为异。

初属张邈,后属夏侯敦。

曹操讨吕布于濮阳时,典韦奋力勇战,为曹操所异,又因其人忠诚谨重,自此引典韦为近侍,迁为都尉,置之于左右。

后曹操于宛城时,张绣先降而复反,急迫曹操本营;典韦守着大门,殊死恶斗,杀敌甚众,最终因敌人太多而战死。

历史评价◆军中为之语曰:「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

」(《典韦传》)◆陈寿评曰:「许褚、典韦折冲左右,抑亦汉之樊哙也。

」(《三国志魏书十八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典韦-历史年表典韦,陈留己吾人。

他形貌魁梧,膂力过人,有大志气节,性格任侠。

其时同乡刘氏与睢阳人李永为雠敌,典韦便为刘氏报怨。

李永曾任富春长,家中备卫甚为严谨。

典韦驾车,载着鸡酒,伪装正在等候别人的闲人;当李永府前开门,李永亲自出府时,典韦便怀匕首向前截杀李永,并杀李永妻,再慢慢走出来,取出车上刀戟,步行离去。

由于李永的居所邻近巿集,此事发生后全巿尽惊。

从后而追者虽有数百,但却无人敢近。

典韦行了四五里,遇上李永伴众,双方转战不久,典韦脱身而去,自此为豪杰之士所赏识。

子:典满拜为司马,后曹丕即位拜为都尉,赐爵关内侯。

【公元190~193年】东汉献帝初平年间张邈举义兵时,征典韦为士,隶属于司马赵宠。

军中的牙门旗既长且大,人们都不能把它举起,而典韦竟以一手便将其执而竖起,人们都以他为奇异,十分宠慕其才能巨力。

后来典韦转属夏侯敦,数次斩首有功,拜为司马。

【公元194年】东汉献帝兴平元年其时曹操讨吕布于濮阳。

吕布别置军屯于濮阳西四五十里,曹操前往夜袭其屯,翌日清晨破之。

曹军尚未及时回还,而吕布救兵已至,双方三面会战。

当时吕布亲身搏战,自早上至日落双方鏖战数十合,互持甚急。

曹操临时招募破陷敌阵的人选,典韦先占应募,另外带领其余应募者约数十人,尽皆重装两件盔铠,不执盾牌,一律只持长矛撩戟。

同时西面战情告急,典韦突进挡敌,贼军弓弩乱发,矢箭如雨,典韦尽然无视,向随从说:「贼军来到十步之内,便告诉我。

」不久随从说:「十步了。

」典韦又说:「五步之内再告诉我。

」随从畏惧,立即便说「贼军来到了

」典韦手持十余支小戟,大呼而起,以戟掷敌,所投者无不应手而倒。

战了多时,吕布军众撤退。

此时刚好是日暮之时,曹操才得以引军而去。

曹操拜典韦为都尉,引置于左右,让他带领亲兵数百人,常在军中大帐巡绕。

典韦人既壮武,其所带领的亲兵都是严格挑选的战卒,每次战斗,典韦部队都常先登陷阵。

典韦后来又迁为校尉。

他的性格忠诚谨重,常于早上侍立终日,夜晚便宿于帐左右,甚少归府私寝。

其人甚好酒食,饮食份量兼人,每有赐食于前,便大饮长喝,左右相属之人,都为典韦供给自己的酒食,曹操大壮其为人。

典韦又喜欢携着大双戟与长刀等,军中有谚曰:「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

」【公元197年】东汉献帝建安二年后来曹操征荆州,来到宛城,张绣迎降。

曹操甚为欢悦,便邀请张绣及其将帅,一同置酒高会。

曹操行酒时,典韦持大斧立于其后,斧刃径有尺余,曹操所至之人前,典韦都举斧迫视。

酒宴至终,张绣及其将帅均不敢仰视。

十余日后,张绣造反,竟袭曹操之营,曹操出战不利,轻骑遁去。

典韦在门前奋战,贼军不能得入。

贼兵于是分散从其它门进营。

其时典韦部下兵校尚有十余人,皆殊死恶战,无不以一当十。

但贼军前后兼至益多,典韦以长戟左右击之,一戟击去,便将贼兵十余支矛摧断。

后典韦左右死伤者略尽,典韦本身亦被数十创,双方短兵接战,贼兵往前搏斗。

典韦便徒手挟着两人击杀之,其余贼众不敢近前。

典韦复前冲突贼众,又杀数人,然而伤创重发,典韦就此怒目大骂而死。

贼军方才敢于向前,取典韦之头,互传而观,覆军就看视其躯骸。

曹操退住舞阴,闻典韦已死,为之痛哭,招募闲人为其举丧,亲自临哭,遣其归葬襄邑,拜其子典满为郎中。

车驾每次经过,常祠以中牢。

曹操追思典韦,拜典满为司马,引为近侍。

曹丕即王位后,以典满为都尉,赐爵关内侯。

赵云,当阳救主,砍倒大旗两面,夺溯三条,前后枪刺剑砍,杀死曹营名将五十余员(正史有记载,不过没这么夸张,参看三国志*赵云传),后期赵云拒汉水寡胜众救黄忠,刘备谓之:“子龙一身是胆也”有诗云:“昔日战长坂,威风犹未减。

突阵显英雄,被围施勇敢。

鬼哭与神号,天惊并地惨。

常山赵子龙,一身都是胆

”再后来年近7旬还力斩韩德一家五将,可谓老当益壮,不比黄忠差。

诗阅:“忆昔常山赵子龙,年登七十建奇功。

独诛四将来冲阵,犹似当阳救主雄。

”熟悉赵云的人应该知道赵子龙排第二是绝无争议的。

废话不多说,进入正题,至于典韦,可谓三国之真悍将,出场时既逐虎过涧,80斤双戟不比青龙刀轻几斤,而况双手各持40斤所耗之力比双手共持82斤大的多了。

众军士夹持不定的大旗,典韦一手执定旗杆,立于风中,巍然不动。

曹操谓之:“此古之恶来也

”夏侯敦荐典韦给曹操时说:“…………手杀数十人,逃窜山中…………”所谓“手杀”,古时指赤手空拳,既典韦赤手空拳杀死数十人。

空手打死数十人的概念比手持武器要强悍的多了

典韦更会飞戟杀人,战吕布时,保护曹操,取短戟十只在手,敌离身只有五步时,转身飞戟杀之,一戟一人坠马,并无虚发,后挺一双大铁戟冲杀进去,郝,曹,侯,宋四将不能抵挡,各自逃去。

(参看三国演义第十一回吕温侯濮阳破曹操)典韦之勇记载不多,但寥寥几语既将一个悍将给表现出来了。

称之为悍将,因为我感觉典韦实在虎将猛将之上。

典韦的死是三国里其他武将所表现不了的,其死的可谓惊天地,泣鬼神。

曹操中张绣假降之计,导致典韦战死,色字头上一把刀啊,曹操就是犯此大忌,导致三国第一悍将客死他乡。

曹操在与刍(好象字错了,记不得了)氏相会之时,胡车儿(我实看他不爽,每次玩游戏我都必斩他,决不给投降的机会,恨他害死典韦。

呵呵)献计于张绣:“灌醉典韦,偷其双戟,后杀之。

”武器乃武将之第二生命也,双戟被偷,实大损典韦之实力。

(不信你让关羽拿把普通的短刀试试……)。

何况典韦在应战时是方醉卧,即喝醉了刚睡下。

三国演义第十六回是如此叙述典韦之死的:操始着忙,急唤典韦。

韦方醉卧,睡梦中闻得金鼓喊杀之声,便跳起身来,却寻不见双戟(已被那该死的胡车儿偷了去)。

时敌兵已到辕门,韦急持步卒腰刀(普通短刀)在手,只见门首无数军马,各挺长枪,抢入寨来。

韦奋力向前,砍死二十余人。

马军方退(注意,这时典韦是步行的,杀的二十余人全是马军

用一把腰刀步行杀二十余马军

什么概念,不说你也应该知道了。

),步兵又到,两边抢如苇列。

韦身无片甲(注意,身上没铠甲的

),上下被刺数十抢,尤自死战。

刀砍缺不堪用,韦即弃刀,双手提着两个军人迎敌。

(什么概念,就是一手提着一个人做武器……)击死者八九人。

群贼不敢近,只远远以箭射之,箭如骤雨。

韦犹死拒寨门,争奈寨后贼军已入,韦背上又中一枪,乃大叫数身,血流满地而死。

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从前门入者。

三国之中有谁死的能比典韦

吕布无义之人,该死;赵云无疾而终,善果;关羽刚愎自用,迟早要死;张飞残暴成性,死得不冤;马超病死,可惜;诸葛亮鞠躬尽瘁,也只有诸葛亮的死能更典韦比比了。

评典韦的死,只有2个字“悲壮”。

赵云当阳无损,因为曹操下令不准放箭。

典韦可以说是死在箭下。

特别是最后一句“死了半晌,还无一人敢从前门入者”死了都没敌军敢从他拒守的前门进去的,这比死诸葛吓死活司马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如果当时给典韦双戟和马的话,情况就大不同了。

当阳糜夫人谓赵云:“不可,战将岂可无马

……”连一介女流都知道马的重要性,各位看官就应该都明白了。

我三国里深爱典韦,虽然其IQ有点……。

但其不愧为三国第一悍将,真男人。

三国看了数十遍,只深叹典韦。

犹如曹操祭典韦时说:“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独号泣典韦也

”(虽然后人评价曹操乃做样子给将领们看,以次笼络人心。

但是我觉得大部分还是真心的)在此写一首诗以祭奠典韦将军:人称温侯战三英,虚晃一枪终弃战。

世谓子龙救小主,步行怎把幼君扶。

拼将一死存奸雄,勇绝还赞古恶来

曹昂这个人怎么样 历史上对曹昂是怎么评价的

曹昂(?-197年),字子脩,沛国谯县人。

曹操的长子,刘氏所生,但生母早亡是以由正室丁氏抚养大。

聪明且性情刚胆谦和,为曹操所喜爱,二十岁时即举孝廉。

建安二年(197年)随曹操出征张绣,因张绣突然袭击,曹昂为救曹操负责断後,与大将典韦一同战死於宛城。

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追封谥号丰悼公,黄初五年(224年)又进一步追封为丰悼王。

太和三年(229年)年改谥号丰愍王。

对于曹昂,历史记载极少。

其一,孝子。

这点不用提了。

张绣逆袭曹操,曹操绝影中箭,曹昂让马给曹操,自己死了。

好儿子。

曹昂被举过孝廉,举者,推举。

就是说,在孝顺、廉洁和类似操行上,曹昂是被认证过的。

而他也用自己的死,给他的孝做了体现。

其二,有武略。

曹昂死在战阵之上,是属于从征。

哪位问了,不一定啊,也许他只是出去刷政治资本,不小心被蛋炒饭了

但曹丕和曹植,留守持中记录居多,没有什么从征前线记录。

曹操诸子中谁从征记录最多呢

任城王黄须儿曹彰。

曹操不会瞎胡闹,不会带个不懂军事的儿子出来。

曹昂以二十岁的年纪就从征,至少是有过行伍经验的。

其三,得宠。

曹昂是庶出,刘夫人生的,被丁夫人养。

曹昂死,丁夫人很生气。

“将我儿杀之,都不复念。

”丁夫人估计也听传闻了:曹操是跟邹氏乱搞才丢了儿子啊,太让人生气了

丁夫人于是自己跑回家去,曹操隔了段时间去接她,没回来,自己也生气了,分了。

但到临终,曹操还琢磨这事儿:“我前后行事,于心未曾有所亏欠。

但是如果死后有灵,子脩若问‘我母所在’,我将何辞以答

”曹操一世奸雄,做过无数事,都觉得不亏欠,甚至也不相信灵魂,“腾蛇乘雾,终为土灰”,但居然会考虑到死后有灵,被曹昂追问母亲的事。

曹操和丁夫人都很爱曹昂。

其四:曹魏接班人

曹丕的原话:家兄孝廉,自其分也。

如果曹昂活着,以他长子的身份、从征的经验、得父母心爱如此和相对好的品德。

曹丕、曹植、曹彰还会有机会么

一个事实:一般认为曹昂197年死时二十岁。

即曹操平定北方时曹昂三十岁,是可以围绕他树立第二代政权的意思。

实际上,如果郭嘉不死,则郭嘉比曹昂大八岁左右,是一对可以共同运转的二代核心。

曹操220年死时,曹昂四十三岁,是很合格的政治家年龄。

很可惜,这些也只是如果了。

其五:贾诩和曹丕。

众所周知,曹丕接位,和贾诩有关系。

曹操问贾诩立嗣的事儿——曹丕和曹植斗得很厉害啊——于是发生了以下对话:曹操:问你你不答,干嘛

贾诩:正想事儿呢,没法回答。

曹操:想啥

贾诩:想袁绍、刘表父子呢。

曹操大笑,于是定了曹丕做太子。

实际上,贾诩这算第二次帮忙,第一次是他的主子张绣,把曹昂给杀了,给曹丕清了道路。

估计贾诩和曹丕所以混得好,跟这个有关:贾诩你杀了曹昂曹安民典韦,曹魏都讨厌你,只有曹丕我喜欢你

咱利益一致,一起混吧

无形之间,曹昂的死,让曹丕+贾诩的利益团队凝结了。

其六:最后,曹昂是个道具。

官渡前夕,贾诩劝张绣投降曹操,因为确认曹操为了向天下摆造型,不会追究他们。

而曹操也明白,恰好因为曹昂的死,使得他宽恕张绣,会更得天下信赖。

所以曹操会拉着贾诩的手说:“使吾信重于天下者,子也。

”这句话的全翻译其实是:“(你们给了我一个机会,让大家看到我哪怕死了大儿子曹昂,也不追究你们)使我的信誉重于天下,都是你的功劳啊

”是的,曹昂直到死后几年,都能为他父亲的功业,做出一点儿贡献。

好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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