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篇一
一、管理制度是依附在组织结构上的,所以首先要建立一个框架。
部长、副部长、采购主管(材料、配件)采购计划、采购员、合同管理员、价格审定员、综合部
部长:负责采购整体的掌控,负责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的批准。
副部长:可以和部长按采购对象分管,也可以主管综合部门,主要是大方向的审核,或是部长授权下的审批。
采购主管:按类别分管。
采购计划:负责采购计划、采购订单和采购合同的编制。
采购员:负责根据采购订单通知供方发货。
合同管理员:负责采购合同的初级审定和合同执行状况的监察。
价格审定:负责采购价格{三方询价}的洽谈和审定,上报公司级审批。
综合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管理、考勤管理、会议管理、招标管理、制度管理和绩效评。
采购专务:这个最好是一个专业学采购的,懂物资且会物流软件的应用,负责采购部门内部的流程优化。
二、制度的规范化(无关于采购的暂时不说了)
归口部门:综合部,这里综合部可以把管理制度搞成一个体系,制定进行编号,例如“WZ2011-CG-001-A”,特指物资部门2011年管理制度,采购方面的,001号A版。总之在建立制度之初就应该想好规范化、体系化。
拟定部门:这个拟定可以由采购主管拟定,也可以由采购专务拟定,然后进行制度评审,副部长审核,部长审批。
三、制度的建立(流程化、KPI值的量化)
(一)物资(配件、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 市场信息+工艺定额)——>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订单的编制——>通知供方发货(电话、传真)——>到货入库——>点验上账——>发票挂账
这里是指已签订采购合同的流程,其中涉及到仓储管理的部分,同时在这个管理办法中最好规定各流程的处理时间(节点)。
(二)新品采购管理办法:
这里指未签订过合同的,需要市场询价的小金额物资采购流程
( 市场信息+技术定额)——>市场询价报价——>编制报审表送价格审定——>公司级审批——>合同编制审批——>合同签订——>采购计划编制……
(三)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员设计模板、后附技术质量协议、保廉协议等。
按半年度或者年度统计合同执行率,作为供方评价和采购员绩效评价的依据。
(四)招标管理办法:
这里可以根据公司需要进行年度或半年度招标,也可以根据采购金额的限定进行年度招标,前提肯定是国家的招标法,这个可以由采购专务来拟定,毕竟要求专业。
(五)供应商评价管理办法(准入、分类、评价等)
(六)不合格品和积压物资管理办法(谁采购谁负责)
(七)采购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根据自身用的ERP软件)
(八)人员绩效管理评价办法(数据化)
(九)其他
采购管理制度:篇二
1 目的
对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服务符合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外协加工及供方提供服务的控制;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控制。
3 职责
3.1物资管理部
3.1.1负责供方(协作厂)资质、组织结构、生产能力、质量保障和信誉等资料的收集;
3.1.2负责组织对供方(协作厂)的评审,编制供方评审表,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和档案;
3.1.3负责原辅材料、外协件的采购;
3.1.4负责生产设备用备品、备件的采购;
3.1.5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3.1.6负责不合格原辅材料处置。
3.2品管部
3.2.1负责依据技术标准、国家、行业等标准编制检验标准,并参与供方的评审;
3.2.2负责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外协件、外构件及样品进行检验、留样、校对、试验或验证;负责组织不合格原料的评审;
3.3生产部负责常用备品、备件的请购 ,参与供方评审;
3.4计划室负责采购物料的跟催;
3.5研发中心负责提供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负责向协作厂提供产品的技术图纸和技术条件;
3.6管理者代表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4 程序
4.1 采购物资分类
品管部负责制定《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根据其对随后的实现过程及其输出的影响,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重要物资(A类):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的物资;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b)一般物资(B类):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对使用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
c)辅助物资(C类):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
4.2 对供方的评价与选择
4.2.1潜在供应商的选择
(1) 物资管理部向提供A类物资的供方 发出“供方调查表”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供货能力、加工能力、工艺水平;材料质量、质量保证能力;信誉、销售服务;
(2) 对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由品管部编制“关键元器件清单”,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的供应商进行罗列,物资管理部在选择该类物资供应商时可对清单中罗列的供应商发出“供方调查表”,执行4.2.1(1),对超出范围的供应商需报品管部审核,待品管部确认并完成相关更改程序后在执行4.2.1(1)
(3) 对于提供B类、C类物资的供应商可不予发出“供方调查表”,提供B类材料的供方通过试用合格,相关部门认可,管理者代表批准即可;对C类材料品管部进行检验后,仓库验收合格即可。
4.2.2供方评审及合格供方的确认
物资管理部根据研发中心制定的技术标准和公司发展的需要,选择供应商,并组织对不同的供应商在首次供货前进行评审,填写“供应商评审表”,评审合格后的供方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对于A类物资供应商的评审与确认
a)新供方根据提供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品管部、生产部、研发中心对样品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的结果记录在“物料承认书”中相应栏目,反馈给物资管理部;
c)样品如不合格可再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三次;
d)样品验证合格后,物资管理部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经品管部进货验证合格后,交生产部试用,并由生产部将试用的结果记录在“供方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反馈给物资管理部;
e)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样品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f)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必须取得相关证书(3C认证证书或CQC证书),公司方可采购,若未取得相关证书,由供方或委托我方送相关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批量采购;
g)对第一次供应A类物资的供方,应与其签定《质量保证协议书》或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本组织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的结果;
3) 本组织及供方以外的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4) 供方产品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
5) 供方生产设施、人力资源等基本情况;
6) 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对于B类物资供应商的评审与确认
需要经过样品验证和小批量试用合格,各相关部门提供评价意见,管理者代表批准,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对于C类物资供应商的评审与确认
对于批量供应C类物资的供方,品管部在进货时对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合格者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即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零散采购的辅助物资,其进货验证记录即为对此供方的评价。
4.2.3合格供方的监控
a) 供方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物资管理部应向供方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表”,如两次发出“措施表”而质量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b) 物资管理部每年对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跟踪复评,根据年度供货质量、服务和交期进行综合评价,编制“供应商供货业绩统计表”,根据评价结果物资管理部及时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c)建立A类材料供方档案,保持供方材料以提供必要时的追溯。
d)对外协加工的供方控制,也应执行上述条款规定。
4.3采购
4.3.1物资管理部向供方提供有关的采购资料,采购资料大致包括规格、设计图样、等级、品种、技术标准等。
4.3.2外协件的设计样稿须经研发中心技术总监批准后,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依据图纸制作样品交物资管理部,PCB板类物料由研发一部硬件工程师确认后将样品交品管部作为验收依据,其余由品管部确认合格后可通知供应商进行批量生产;
4.3.3 原材料的采购
4.3.3.1 采购计划
a)物资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物料情况,计算主要材料需求量,制定“采购计划”分管总监批准后实施;
b)计划外材料需要采购时,根据需要填写“请购单”,由分管总监批准后实施;
d)保持采购文件记录。
4.3.3.2 采购的实施
a)物资管理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 请购单”,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方实施采购;
b)第一次向合格供方采购重要和一般物资时,应签定采购合同,明确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及供货期限等,中间商和经营店类的供方可不用签定采购合同;
c)物资管理部根据需要将相应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提供给供方;
d)采购前采购员应核实提供给供方的技术要求是否有效,并将“采购计划”交物资管理部主管确认后实施采购。
4.3.3.3采购产品的验证
a)库房根据“送货单”对采购回公司的原辅材料核实后,放置在待检区,填写“入库送检单”,交品管部原材料检验员实施检验。
b)原料检验员根据《来料检验指导书》实施抽样检验。检验员检验物料合格后,在库房提供的“入库送检单”上签字确认,递交给库房同时开具“IQC进料检验报告”。如不合格,物资管理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c)库房依据“入库送检单”,核对物料后办理入库,并在ERP系统内开具“采购入库单”一式四联,黄联给财务,红蓝两联给采购,白联库房自留。
d)不能检验、试验的原辅材料,由物资管理部向供方索取规格书、检验报告、合格证明后品管部进行外观和型号检验,合格入库。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由品管部保存。
4.3.4生产设备用备品、备件的请购由生产部到库房核实后提出申请,经分管总监批准后,报物资管理部采购,生产部实施验证。
4.3.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总监批准后,由请购部门协助物资管理部实施采购。经品管部验收、登记合格入库,由库房发放至使用部门。
采购管理制度:篇三
具体描述
一、目的
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回复1:采购管理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
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
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
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采购管理制度
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
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
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
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