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镇目前各种机动车辆激增,但道路建设严重滞后,路况较差,群众安全意识淡薄,使道路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但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主动作为,尽职履责,始终掌控道路交通主动权,目前态势基本平稳。现将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目前有通乡过境公路二条,10余公里长;6条通村水泥路,约12公里。其他道路里程130余公里;驾驶人员400余人,各类机动车800余辆。
二、工作情况。
一、今年以来,我办共召开各类安全培训会4次,培训驾驶人员300余人次,专题安全会(“黑长安车主”、“黑校车”)2次,进学校宣传、上安全课1次;逢场天向群众发放宣传单2020余份,利用广播、电视宣传2次。
二、我办全年与联合中队共计路检40余次,检查各类机动车辆400余车次,现场纠违300余次;共排查安全隐患4处,均已整治到位。
三、存在不足。
一、由于执法权限不足,执法水平有限,有些问题难以彻底解决,如黑校车问题。
二、宣传教育有死角,重场镇、轻乡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继续努力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0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我镇“三办”工作运行平稳,确保了全镇安全形势继续趋稳向好,现就“三办”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全年共计安全例检12次,突击检查6次,打掉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2个;排查安全隐患4处,现均已整治到位;全年共计召开安全培训会4次,专题安全演练1次。
二、全年共调处民事纠纷167起,重大纠纷22起,件件调处成功,无反复。
三、我镇已开通全省安全隐患信息平台、大调解工作信息平台、信访维稳信息平台、网格化管理大平台,信息化建设步入正轨,日常维护正常。
四、全年共计回复信访件4起,调查准确,回复精准,上访人均已息访。
五、全年联合洪山中队路检42次,路检车辆1000余辆,纠违300余次,共计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4处。
二、存在问题及来年工作目标
一、工作中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工作的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工作中重本职部门工作,轻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2020年我镇“三办”将继续发扬工作成绩,克服存在的问题,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奋发有为,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2020年全县价格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总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价格改革政策,不断强化价格监管,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为我县争当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排头兵”、建成“桥头堡”,建设全省山区生态经济强县营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
一、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
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稳价惠民政策。全县物价水平总体运行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在较低价格水平运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监测数据,上报率100%,准确率99%以上。加大价格信息公开发布力度,自11份开始在XX县物价局网正式启动了“价比三家”信息发布工作,公开发布世纪华联、雅斯、物美、宜化(庙嘴店)四家超市31个品种价格对比情况。落实了全县2.82万户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用电优惠168万元,落实了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取消了面向社会征收的价格调节基金。
二、积极落实价格改革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1.接住管好上级下放的价格管理权限。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放开了国家专营烟叶价格、工业用盐价格、电信业务资费、民办教育收费、邮政服务价格、非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了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如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等。落实了医药价格改革政策,稳步推进落实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政策,取消了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完成了县人民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涉价工作,改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4169项,其中省管价格项目106项、市(州)管价格项目4063项。编制了我县定价权力清单,县级定价权限31项,国家、省、市简政放权后下放了一批定价权限到县级,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定价权限10项,取消了爆破服务费和城市供热及延伸服务价格2项。对放开的价格和收费加强了监管,依法查处放开价格后的经营者不正当价格行为。
2.落实了上级取消、降低、免征的收费政策。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来我县分4批取消、免征、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43项,其中取消了征地管理费、车辆过渡费、货物港务费、避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的定期检验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服务价格监审年度审验费、报名考试费(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免征行政事业性年度审验费等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地方育林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4项政府性基金。经测算每年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900多万元,减免政府性基金270万元,其中每年免征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1300多万元,减免香溪汽车轮渡过渡费500万元,卜庄河通达号汽渡与屈原汽渡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在取消之列,按原批准的标准收费。
3.落实了收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停止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及核发工作,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各137个注销工作。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落实了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探索了收费政策及执行情况后评估制度。2020年全县收费总额5556.23万元,比2020年下降1270.92万元,降幅18.62%。编制了《XX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XX县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XX县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清单》三个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共67项涉企收费项目,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4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3项、前置服务收费14项,总数比2020年75项减少8项,并在“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XX县物价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编制了《2020年XX县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共70项,比2020年减少7项。
三、严格依法治价,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
1.加强收费审批和备案管理。按照不审核、不出具价格证明的原则依法对金色童年幼儿园等7所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县殡葬管理所厨房餐厅使用费、炊事用工劳务费、墓区维护管理费、墓碑费进行了备案。规范了县中医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备案工作。严格审批了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卫计局卫生培训费短期培训班的收费标准。
2.加强了政府定价管理。切实规范定价程序,坚持集体审价制度,科学合理地进行审议和风险评估,首次开展调价风险评估工作。调整了县殡葬管理所部分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悼念厅使用费小厅由25元/小时调整为40元/小时、大厅由30元/小时调整为45元/小时,治丧乐队服务费由880元/晚调整为1080元/晚,棺木搬运费由60元/次调整为100元/次。召开听证会批复了芝兰谷风景区的门票价格75元/人次,门票实行一票制。审批了两河口镇中心卫生院、泄滩乡卫生院、九畹溪镇卫生院新建住院楼病房床位费,单人间30元/床日、双人间15元/床日、三人间12元/床日。调整了各乡镇中心小学幼教部幼儿教育费、保育费标准,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按150元/生.月标准收费。完成了XX县科力生天然气有限公司居民用天然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正在推进听证会相关准备工作。召开了归州集镇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完成了郭家坝镇卜邓汽渡过渡费调整前期工作,拟定了调整建议方案,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尚在进一步协商优化方案。启动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价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将按政府定价程序制定供水价格。
3.落实了价格工作政策。从元月1日起在全县正式执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并从4月1日起将按月结算计费改为按年结算计费,有效提高了居民一档用电量,减轻了居民负担。争取省物价局落实了黄岩电站等部分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开展了落实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政策工作。规范落实了全县有线电视、网络电视收费管理,居民用户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第一终端每月不得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有线电视入户安装费每户不超过300元。开展了全县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经营收支情况、交通及游览服务价格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按照5a级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权限调整意见,对我县5a级屈原故里景区原定价材料与调查报告上报省物价局,接受了国家发改委对该景区价格执行情况检查。配合国家发改委、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了三峡翻坝物流园运输费用相关情况调查。重新对县供电公司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了核定,督促供电公司对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和其他电力用户执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自12月份立即停止执行。
四、加强价费行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了价格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涉农价费专项检查。3月份开展农资市场价格检查,实地走访调查了3家化肥批发商、7个乡镇20多家农资零售商,重点调查了化肥、农药、种子等14个品种的价格执行情况,并对货源供给及涉费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没有发现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向全县232家化肥经营商、245家农药经营商、128家种子经营商乱收费的现象,化肥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继续下降,农药、种子价格相对平稳。二是开展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全县“四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原县计生服务中心和杨林桥镇卫生院2020年度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及新农合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没收杨林桥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收费27427.00元。三是完成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没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事业性违规收费4320.00元。协助市物价局完成了县供电公司电力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四是完成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配合县减负办对部分县直和乡镇2020-2020年农民负担问题线索收费项目合法性进行研判并提出整改建议,完成了县政府部署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工作,对我局减负工作开展自查和总结。
2.加强了市场价格监管。一是加强了春运客运票价监管。春运期间联合交警和运管部门,深入实地上路开展12次检查,随机抽查客运班车、出租车47台次,受理价格举报、咨询25件,实施处罚6件,现场责令整改警告教育备案7件,对6名司驾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2156元,保障了我县春运市场客运票价的基本稳定。二是加强了旅游行业价格监管。围绕我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目标,拟定了县物价局2020-2020年全县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两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旅游市场检查,通过召开现场培训会形式规范了三峡竹海景区收费公示和33家农家乐餐馆、旅游商品摊位明码标价。三是加强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积极参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加强了价格政策法规宣传,现场受理解答价格咨询5件。加强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市场价格巡查和监管,进一步规范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和秩序,确保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总体稳定。
3.做好了价格举报工作。依托全国四级联网12358价格举报平台,添置相关设施设备,畅通举报渠道,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价费矛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61件,其中咨询45件、举报16件,办结率100%,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件,实施经济制裁2156元。重点完成了金城广场商住楼执行房价“一价清”政策、平湖半岛物业收费、行风118反映水田坝乡客运班车乱涨价等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完成了第二届“明码实价示范店(柜)”创建活动并对精益眼镜店等8家经营单位进行了授牌。健全完善了经营者价格诚信登记制度,建立了办理医保刷卡手续报备登记制度,茅坪城区及各乡镇零售药店、诊所自2020年以来已报备52家,对基础信息实行台帐管理。继续完善落实了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对全县4个楼盘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报备管理。对星级宾馆、农家乐、各旅游景区、客运企业出租公司、家居建材专业市场、电信服务业、药店诊所等行业开展了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