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医保处在市医保中心的热心指导和县人社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以完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着力打造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医保工作团队。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不断加强。1-12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参保单位:1282户,参保70917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0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0257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43户,参保31973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23%;生育保险参保28124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44%。
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紧抓不放。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16502万元,工伤保险征缴基金903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513万元,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0%和85.5%。(由于年初预算时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际此项工作我县还未实施,加之从今年10月份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为0.5%,以至于生育保险基金征收任务未全部完成)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为1339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9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4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95万元)。
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应发尽发。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5461万元,工伤保险发放待遇695万元,生育保险发放待遇 25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292万元。
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常抓不懈。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签订率100%,严格对机构和药店协议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基金规范平稳运行。
二、重点亮点工作
一、继续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企业作为各项保险扩面的重点,全面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实行五险合一。在新增企业参保时,严格核定企业职工人数,确保应保尽保,防止企业少报漏报参保职工。严格核定用人单位征缴基数,准确编制征缴计划传送地税部门,对发生欠费的单位及时预警。
二、稳步推进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我们积极与人保财险保险公司、人民健康保险公司通力协作,抽调专人配合两家保险公司的专职人员做好居民、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具体承办工作,全面实现医疗费用 “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1-12月份,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6236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13万元;9-12月份,职工医保大病报销913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05万元。大大地减轻了大病人员医疗负担,有效防止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三、扩大分值结算付费方式实施范围。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我们于去年出台《关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收定支、分月总量控制和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意见(试行)》,20xx年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一年的运行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增长。20xx年1月,我们将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宝应湖农场职工医院全部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范围。通过付费方式改革,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了“医、患、保”三方和谐共赢。
四、完成生育保险网上结算程序运行工作。为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精神,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今年下半年我处积极与县人医、中医院沟通协作,调整生育保险经办流程,全面提升完善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和管理模式。参保职工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产检或生育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便民为民工作的实效。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杜绝医保基金的流失,我处不定期对定点医院病人的住院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及时将抽查情况通报至医院。月底根据抽查情况对医院进行考核、结算费用,以此促进定点医院加强管理,增强“两定”自觉规范医疗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提高监管实效。建立健全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机制、药店违规处罚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稽查、暗访、匿名举报等多种方式,形成全方位稽查的监督网络。对违规的26家药店,视情节给予处违约金罚款和暂停医保刷卡处理。
六、做好20xx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医保扩面续保工作,我们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拉横幅、银行滚动字幕、报纸等宣传方式提醒参保人员参保续保,并按时在银行卡上存足金额确保顺利扣缴。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好参保服务工作,认真审核参保资料、及时无误输入系统,确保居民参保续保工作扎实、有序的办理。
七、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习意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认真传达市、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经常对照学习上级规定和要求,在思想上充分认识遵守规定、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管理意识。结合实际,优化管理模式,理顺职能及办事程序,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强化监督意识。不定期定期检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挂牌上岗等情况,进行督查和提醒,对发现的不良现象和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扩面征缴。狠抓宣传,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重视农民工参保工作,同时完善医保参保台账资料,进行精确测算,确保医保覆盖率在95%以上。
二、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继续推进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收取居民医保费,方便参保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参保时间及地点,提示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贴近居民的优势配合做好参保服务。
三、强化“两定”管理。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保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重点加大对门特药店的监管,强化管理,对不规范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利益,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篇二: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2020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医保处在市医保中心的热心指导和县人社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以完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着力打造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医保工作团队。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不断加强。1-12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参保单位:1282户,参保70917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0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0257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43户,参保31973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23%;生育保险参保28124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44%。
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紧抓不放。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16502万元,工伤保险征缴基金903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513万元,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0%和85.5%。(由于年初预算时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际此项工作我县还未实施,加之从今年10月份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为0.5%,以至于生育保险基金征收任务未全部完成)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为1339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9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4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95万元)。
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应发尽发。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5461万元,工伤保险发放待遇695万元,生育保险发放待遇 25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292万元。
四、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常抓不懈。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签订率100%,严格对机构和药店协议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基金规范平稳运行。
二、重点亮点工作
一、继续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企业作为各项保险扩面的重点,全面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实行五险合一。在新增企业参保时,严格核定企业职工人数,确保应保尽保,防止企业少报漏报参保职工。严格核定用人单位征缴基数,准确编制征缴计划传送地税部门,对发生欠费的单位及时预警。
二、稳步推进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我们积极与人保财险保险公司、人民健康保险公司通力协作,抽调专人配合两家保险公司的专职人员做好居民、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具体承办工作,全面实现医疗费用 “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1-12月份,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6236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13万元;9-12月份,职工医保大病报销913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05万元。大大地减轻了大病人员医疗负担,有效防止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三、扩大分值结算付费方式实施范围。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我们于去年出台《关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收定支、分月总量控制和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意见(试行)》,20xx年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一年的运行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增长。20xx年1月,我们将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宝应湖农场职工医院全部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范围。通过付费方式改革,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了“医、患、保”三方和谐共赢。
四、完成生育保险网上结算程序运行工作。为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精神,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今年下半年我处积极与县人医、中医院沟通协作,调整生育保险经办流程,全面提升完善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和管理模式。参保职工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产检或生育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便民为民工作的实效。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杜绝医保基金的流失,我处不定期对定点医院病人的住院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及时将抽查情况通报至医院。月底根据抽查情况对医院进行考核、结算费用,以此促进定点医院加强管理,增强“两定”自觉规范医疗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提高监管实效。建立健全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机制、药店违规处罚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稽查、暗访、匿名举报等多种方式,形成全方位稽查的监督网络。对违规的26家药店,视情节给予处违约金罚款和暂停医保刷卡处理。
六、做好20xx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医保扩面续保工作,我们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拉横幅、银行滚动字幕、报纸等宣传方式提醒参保人员参保续保,并按时在银行卡上存足金额确保顺利扣缴。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好参保服务工作,认真审核参保资料、及时无误输入系统,确保居民参保续保工作扎实、有序的办理。
七、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习意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认真传达市、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经常对照学习上级规定和要求,在思想上充分认识遵守规定、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管理意识。结合实际,优化管理模式,理顺职能及办事程序,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强化监督意识。不定期定期检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挂牌上岗等情况,进行督查和提醒,对发现的不良现象和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扩面征缴。狠抓宣传,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重视农民工参保工作,同时完善医保参保台账资料,进行精确测算,确保医保覆盖率在95%以上。
二、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继续推进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收取居民医保费,方便参保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参保时间及地点,提示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贴近居民的优势配合做好参保服务。
三、强化“两定”管理。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保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重点加大对门特药店的监管,强化管理,对不规范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利益,保证基金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