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供应商的责任
1. 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主体,并向销售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身份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承诺与原件一致。按食品购货方要求,提供有关食品联络信息。
2. 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且购销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内。
3. 提供每类供货食品的批次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单据等有证明材料和票据,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承诺与原件一致。
4. 因食品本身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 发生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的,接通知后在48小时内派代表处理。
二、 食品经销商的责任
1. 对供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严格审查供货商的提供的证照是合法有效,认真查看有关证照是否按规定年检;保存供货商提供的有关食品联络和监管信息。
2. 对购进的食品质量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3. 负责建立食品供货商档案,存放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和凭证等证明材料,做到一户一档。
4. 建交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三、消费者因食品质量投诉需要赔偿的,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同时要承担对销售商造成的包括商誉损失在内的各项损失(低于每次 万元)。但供应商或有关部门通知下架而销售商仍销售的,由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
四、 本协议书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应商: 销售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签订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