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将丰县城西消防大队喷浆,内墙粉刷,外墙粉刷,地面,楼梯等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据国家合同法和有关建筑工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团结协作、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坚持以施工程序办事,加强经济管理、保证安全、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 丰县城西消防大队 二、 工程施工项目:喷浆,内墙粉刷,外墙粉刷,地面,屋面,楼梯等工程 三、 施工要求 一、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必须按甲方提出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要求组织施工。 (1)、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施工,施工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精品工程的标准要求组织施工方案操作。乙方建立自检、互检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如果因施工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 (2)、安全要求:乙方进场应做好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工作,进场后必须按照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施工,如在施工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所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3)、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照省级文明工地的标准做好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对于不能满足文明施工条件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善,在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三、积极做好准备工作,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管理,对违约违章人员应果断处理,对参与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报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承包款按建筑面积(7406㎡)49元/㎡(不含税),工人在进场一周内给部分生活费用,外墙粉刷完成支付总工程款的10%,内墙粉刷完成支付总工程款的20%,屋面地面完成支付总工程款的3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0%,剩下的10%六个月内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款付清之日终止,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政劳务简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