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钢梁、钢柱加工 1.2工作内容:钢结构车间加工制作 二、合同价款 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三、钢结构加工费支付: 此工程总价为:暂按60吨*1100元/吨 = 66000元 签订合同预付总价的30%,余款提货时全额付清。 工期:暂订 年 月 日交货(具体根据甲方提供材料的进度情况) 四、争议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浦东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双方接受。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六、合同分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钢构加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