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建设单位)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委会
乙方:(承建单位)杨春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道公路建设
工程地点: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合同桩号:
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2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工程数量及内容:全长5.2公里。
1.2合同价款:小写:208万元整。 大写:贰佰零捌万元整。
1.3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20
年4月15日
1.4质量标准:JTGB01-202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文件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张瑜
3.2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 杨春荣
3.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4.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在现场向乙方交待路线走向,路线起、止点,说明构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关图纸。
4.2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乙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对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在进场3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代表。
5.2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按合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为其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监理提供完整原始记录、自检记录等资料。
5.3对已竣工和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前进行维修保护。
5.4坚持挂牌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场地复原。
5.5施工用电、用水及通讯等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进度计划及工期
6.1乙方在开工前两天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
文件、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应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
6.3暂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正确施工时,甲方有权暂停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7.1由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与查验,所有分项工程只有经甲方施工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后应重新要求验收,直至合格。
7.2主要材料采购、运输、质检
筑路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或单位购买,数量及质量以甲方查验为准,未经验收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场地。
7.3天然砂粒、水泥等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按预算数量使用,不得节约,节约材料甲方有权按预算价格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回材料费。
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等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竣工
9.1工程验收:乙方在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合格地自检和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好竣工图表资料(作为被验收内容)和准备好总结材料后,可提出书面请验报告,甲方在收到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第十条: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违反工程质量和延迟工期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非法分包,并严禁倒手转包。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包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乡村公路承包合同2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乡村公路承包合同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一、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二、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三、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 (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合同范本《乡村公路承包合同书》。
二、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三、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八、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二、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三、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XX年4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赛什斯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乡村公路承包合同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