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方(甲方):
招用临时工(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结合甲方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根据工程进度需要 止。
二、劳动报酬
一、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工资定为每日 元(含社会保险、高温补贴)。
即:乙方每日工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高温补贴
二、社会保险已计入乙方每日工资之中,由乙方自行购买,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月工资按日计算,并于每月 日前准时发放。
三、甲乙经协商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8:30
四、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经试用 天,乙方不能适应甲方工作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协议。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条例和劳动纪律,具体要求是: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不服从指挥,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浪费施工材料的,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三、乙方盗窃施工现场物品,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乙方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工作中或中午喝酒、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并视情节轻重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五、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应爱护工具和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严禁乱动机械、电气设备,如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一经发现乙方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甲方有权处于每次50-200元的罚款。因乙方未佩戴安全帽,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自动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资。
九、因乙方消极怠工,甲方有权处以每次5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等)的权利。
六、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必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为秘密协议,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劳动协议并向乙方追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 间: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