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哪年升成县级市的?
1988年撤县设立县级樟树市设市。
简介:樟树市是江西省计划单列城市,江西省第一个全国百强县市。
位于江西省中部,地处赣江中游,鄱阳湖平原南缘。
跨赣江中游两岸,自古有“八省通衢之要冲,赣中工商之闹市”之称,曾是中国中原与岭南舟车孔道。
樟树市是江西历史上四大名镇之一,与瓷都景德镇齐名,称为“中国药都”;樟树市已连续数年列为江西省十强县市,中国中部百强县市。
樟树名称的来历缘于远古“聂友射鹿“的传奇故事,故此又有“鹿江“之说。
樟树市历史上为清江县,1988年撤县设立县级樟树市设市。
樟树镇江西四大古镇之一。
以其特有的药材生产、加工、炮制和经营闻名于世,是中国著名的南国药都。
历史:樟树自商周至春秋战国,先后属吴、越、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在樟树境内始建新淦县,县治淦阳(今樟树城区)。
自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樟树地分属新淦、建成、宜春三县。
至东汉中平二年(185),析宜春置汉平县,县治在今樟树中洲乡西北吴平圩,樟树地分属新淦、建成、汉平三县。
三国时,孙吴改汉平县为吴平县。
隋开皇九年(589),省新渝县入吴平县;开皇十一年,省吴平县(从建县至此达406年)入宜春县;开皇十八年,复分宜春县置新渝县。
唐武德五年(622),以今樟树昌傅镇太平圩为县治,置始平县,武德七年废,入新渝县。
唐仪凤年间(676-678),朝廷赐号樟树境内阁皂山为天下第三十三福地。
五代南唐升元二年(938)八月,割高安的建安乡、修德乡,新淦的崇学乡另建清江县,以萧滩镇(今临江镇)为县治,直属镇南军节度使。
南唐保大十年(952),清江县改隶筠州。
北宋淳化三年(992),割清江、新淦、新喻三县置临江军,清江为首县。
北宋治平三年(1066),割新淦茂才乡、新喻思贤乡隶清江县,县境由三乡增为五乡。
元至元十四年(1277)临江军改临江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临江路为临江府,辖清江、新淦、新喻三县。
宣德四年(1429),临江、樟树两镇均列为全国33大工商税收重镇之一。
嘉靖四十一年(1562),设湖西分守道驻临江。
清沿明制,属袁瑞临盐法道临江府。
民国二年至十四年,属庐陵道;民国十五年至二十年,直属省;民国二十一年至三十八年,先后属第一、二行政督察区。
1930年10月至11月,在临江镇建立县苏维埃政府,属湘鄂赣边境特委领导。
1949年6月19日,在樟树镇建立清江县人民政府(同年7月15日迁临江镇,1950年3月27日又迁回樟树镇),属南昌分区专员公署。
1959年1月1日,改属宜春专员公署(今宜春市)。
1988年10月26日清江县撤销,改设樟树市至今。